《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十条措施〉的通知》提出,对2026年一季度投入资金超20万元(含)、参与商户(品牌)超30家(含)且带动消费超100万元(含)的主办或承办促消费活动市场主体,按照不超过活动实际投入费用的40%给予事后补贴,单场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

请各消费促进活动主体对照《2026年度促消费活动补贴细则》进行自愿申报。相关材料经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于4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资料报至市商务局消费促进科。

联系人:祝子涵,电话:0816-2264372。

县区申报咨询:

涪城区商务局0816-2628038

游仙区商务局0816-6030586

安州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5019186

江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3365117

三台县商务局0816-2121220

梓潼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5388258

盐亭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7222806

平武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8829488

北川羌族自治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0816-6197104

绵阳科技城新区经信和商务局0816-2275315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0816-8130166

仙海区经济发展合作局0816-2760111

特此通知。

附件:1.绵阳市商务局促消费活动补助汇总表

2.促消费活动补贴申报表

3.2026年度促消费活动补贴细则

4.促消费活动补贴申领流程

5.申报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