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加速构建现代化制造业体系,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沈阳市财政局
2026年4月16日
沈阳市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深化我市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智改数转),推动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稳定质量,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制造业企业智改数转深入推进(一)开展免费评估诊断服务建设评估诊断服务系统,编制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指南,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遴选优秀服务商开展线上线下评估诊断服务,逐年编制全市年度企业智改数转评估报告,构建覆盖全市制造业企业的评估诊断体系。
1.数字化评估:对全市制造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供应链协同、能源利用等环节,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应用水平等方面评估,为企业谋划项目、制定分阶段实施路径提供精准支撑。
2.车间级诊断:支持企业聚焦设备联网、产线自动化、过程质量管控、数据采集分析、安全生产管理、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成本管控等关键场景,开展智能化诊断,提出可落地的技术改造和精益管理优化路径。
3.工厂级诊断:支持企业围绕智能装备集成、多系统协同、数据驱动决策、远程运维、用能结构优化、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等能力,开展系统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诊断以及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专项诊断,制定顶层设计方案与实施规划。
(二)设立金融赋能补助资金对智改数转项目获得的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优先使用国家、省相关贷款贴息政策、市本级贴息资金对未贴部分补充支持,市本级智改数转项目贷款贴息利率不超过3%,单个企业累计贴息不超过200万元。对通过设备租赁方式实施智改数转项目的企业,按租赁利息的50%给予补贴,单个租赁合同补贴利息不超过3%,同一企业年度累计补贴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融资担保机构为智改数转项目实施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按实际发生贷款担保额的0.5%给予补助。
(三)设立项目投资补助资金支持制造业企业对研发设计、采购、生产、检测、仓储、物流、销售等全链条环节实施智改数转、绿色低碳及服务化等新建和技改项目。对项目设备、软件、网络的固定资产投资,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四)设立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奖励资金支持获得国家级示范项目认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获得省级示范项目认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强化智改数转公共服务供给(五)建设沈阳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全市统一搭建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评估诊断、工业数据要素登记、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SaaS云服务、数字化能碳管理、服务商资源池等功能,推动企业转型需求与供给能力精准匹配。
(六)鼓励制造业企业上云用平台1.鼓励基础运营商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降低上云门槛。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并部署基础性云服务资源(存储、数据库、SaaS等),两年内免费向中小微企业开放使用,并建立跟踪监测服务机制。
2.鼓励人工智能服务商提供高性价比智能算力服务,降低企业使用成本。对使用AI模型进行训练或推理的企业,可申领算力券用于租用本地智能算力资源,开展大模型训练推理、数据标注、数据分析等任务。对单一合同实际购买算力服务金额超过25万元的企业,按照实际购买金额的10%发放补助,同一企业年度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七)实施制造业企业数据要素服务支持制造业企业加强工业数据的采集、治理、确权与应用,建设工业数据要素登记平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遴选优质数据服务商,每年为不少于250家本地制造业企业分行业、分环节提供工业数据要素采集、登记和场景应用服务。依托沈阳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试点,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对工业高质量数据集示范项目,择优给予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10%的补助,补助上限100万元。
(八)提升质量基础服务能力坚持协同服务,融合发展,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为核心,以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为延伸助推质量管理智改数转。强化资源协同与数据联通,支撑企业智改数转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基础服务需求,探索构建“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生态。
三、培育智改数转服务主体(九)加大数字人才引育力度鼓励企业建强数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引进海内外数字技术领军人才。支持人才培训基地开展人才交流、技术交流、业务培训、项目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支持“兴沈英才计划”向智改数转高水平技术人才倾斜。
(十)支持创新服务载体建设和引进支持建设公共创新服务载体。对大院大所、国家级智库单位、国家级技术支撑单位、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知名智改数转服务商等在沈阳建立分支机构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实施“产品+服务”转型,对制造企业承接的服务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助。
四、构建智改数转创新体系(十一)支持人工智能与自主工业软件的攻关应用1.加快推动大模型在制造业深度应用。支持将人工智能技术实际应用于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检验检测、运营管理等核心环节,对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
2.支持软件企业和制造业企业联合开发工业软件。对列入国家级、省级重点领域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目录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软件领域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工业软件项目,对取得关键技术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际应用成效良好的工业软件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工业软件企业开展CSMM认证,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二)支持首台(套)智能装备的研发和首购首试支持首台(套)智能装备研发与推广应用,鼓励数字化水平较高的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性、市场前景的智能装备整机或核心零部件申报纳入《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对列入省级及以上目录的产品,按照核定后产品首次销售单价的20%给予补助,单台设备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关键零部件按照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同次申报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首次使用《重大技术装备指导目录》内智能装备产品的工业企业,原则上按照单台设备采购价格2%比例择优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三)支持建设标准创新体系实施标准引领战略,完善重点产业智改数转相关标准体系。支持龙头企业构建先进企业标准体系,推动标准与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强化标准化资源共享,开展智能化和数字化相关重点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抢占标准先机。鼓励制造业企业深度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增强行业话语权。
五、打造智改数转应用生态(十四)加强工业网络基础与平台建设支持制造业企业与网络运营商加强合作,推进5G网络在工业企业、园区的深度覆盖,推进工业5G专网建设,建设5G工厂,支持企业打造行业垂直型、创新协作型、专业技术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平台服务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
(十五)提升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预警、主动防御、数据防护等领域安全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及应用,培育工业信息安全企业,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建设。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工业互联网安全协同体系。支持产学研联合攻关,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统筹使用国家、省、市各项资金,抓好政策落地。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底。原有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