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局,新吴区科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41号),为切实做好我市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企业或科研院所。申报单位须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省级部门重复申报。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定向组织项目除外);有省前沿技术研发、省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2026年度本专项项目,国家重点关注的领军企业不受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在研项目限制;有其他类别计划在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外)的企业不得申报竞争择优类项目(涉及本专项1001攻关任务);有在研“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符合要求。原则上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含)的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青年人才在项目负责人和骨干中的占比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年度专项项目。
3.采取联合攻关方式组织项目。每个项目下设3至5个联合攻关方向(即课题),每个课题由不同单位承担实施,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承担1个课题,申报单位关联企业不得同时申报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应与联合攻关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应围绕指南任务明确的关键核心问题或重大战略目标产品(覆盖全部研发内容和考核指标),明晰技术创新路径选择,完成后应能形成创新性强、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好的目标产品,一般需具备市场应用场景,应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成果。
4.据实编制项目总预算。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3;自筹资金必须真实足额到位并实行专账核算,出资不到位的将同比例减扣财政补助经费;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租赁或共享使用仪器设备,若确需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须说明必要性并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5.实行网络平台无纸化申报。申报单位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上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完成全部签字盖章手续后,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网上填报的内容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在线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6.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除6G技术、战略新材料两个专项共12项任务以外,其他项目申报由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等项目主管部门择优推荐。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廉政风险防控等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
请各主管部门积极推荐科研能力和条件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运行管理规范的单位申报。优先推荐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长三角协同研发。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江阴市科技局周京利86861536
江阴高新区科技局孔金平86869512
宜兴市科技局陈 兰87986287
梁溪区科技局魏晓平83151550
锡山区科技局吴凯峰88216070
惠山区科技局舒晶晶83592802
惠山高新区科技局王晓宏83330669
滨湖区(滨湖高新区)科技局冯 棐81178557
新吴区(无锡高新区)科工局钱庆庆81890892
无锡市科技局叶利群81821889
附件: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41号)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9日
请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