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宁波市能源局: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宁波市能源局: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