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批发业提质增效,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关于促进批发业能级提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商务函〔2025〕34号)要求,现将符合2025年度促进批发业能级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申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符合2025年度促进批发业能级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申请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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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