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文旅体局,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推进国有“三资”盘活总体工作方案》和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国有文化和旅游“三资”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了《西安市国有文化和旅游“三资”盘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2日
(联系人:刘天义电话:029-67095958)
西安市国有文化和旅游“三资”盘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国有“三资”盘活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全市国有文化和旅游资源、资产、资金(以下简称国有文旅“三资”)盘活,进一步激活全市文化旅游资源、资产潜力,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盘活国有“三资”为抓手,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清查全市国有文旅“三资”家底,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类施策”原则,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资本化运作,最大限度释放国有文旅资源、资产效能,提升文旅领域资源转化、资产运营水平,推动文旅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助力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文化、旅游资源、资产。聚焦国有产权的文化、旅游资源、资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综合运用市场化、专业化、证券化方式,“一案一策”组织做好盘活工作。
1.文化场馆。全面摸清全市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剧院、非遗场馆、非遗工坊等各类国有场馆底数,明确各类场馆公益定位与功能边界。结合场馆公益属性、功能定位、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及市场潜力等情况,科学推行适宜的运营模式,提升场馆专业化服务运营水平和公益服务效能。(局公共服务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根据处室职责分工负责)
2.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摸清全市范围内产权属于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的游客中心、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底数。积极推进文旅公共服务设施盘活。(局公共服务处、规划发展处、资源开发处根据处室职责分工负责)
3.文化和旅游项目。摸清全市范围内产权属于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的文化和旅游项目底数。用好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上市发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资产盘活,形成资产高效利用良性循环。按照“文旅+”产业集群部署安排,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引入市属金融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局规划处、产业发展处负责)
4.文化和旅游资源。全面摸清地方戏曲剧种、古籍、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化旅游数据等国有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数量、等级、分布、权属、状态等信息,落实“确认、确权、确值”要求,积极推进文旅资源收益权市场化、资产化、证券化的开发盘活。(局艺术处、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根据处室职责分工负责)
(二)资金。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实户资金摸排工作安排,组织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面清查闲置低效财政资金,并有序实施盘活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区县、开发区文旅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本地区国有文化和旅游资源、资产开展全域摸底清查,重点摸清数量、等级、分布、权属、状态等信息,对纳入盘活台账的资产,逐项确认、确权、确值,并针对性完善规划、用地、产权登记、土地分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价值核算等相关手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夯实资产盘活基础。
(二)台账管理,精准施策。在完成摸底清查的基础上,结合各地文化旅游资源、资产的具体特点,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客观的原则,梳理筛选出因闲置或发挥作用不足而达到可盘活条件的资源、场馆、基础设施,可采取调剂共享、拍卖、转让、出租、委托运营、特许经营、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债权融资等方式,或运用REITS、ABS等金融工具,“一案一策”提出盘活方式和实施路径,分级分类建立盘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度。
(三)总结经验,全面推广。梳理总结全市盘活工作中形成的经验成效、成熟模式与共性问题解决方案,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路径,推动国有文化和旅游“三资”盘活工作释放改革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全市国有文旅“三资”盘活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指导推进;各区县、开发区文旅行政部门负责盘活本区域资源资产并接受上级指导,积极建立本地区国有文旅“三资”盘活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本地盘活工作落地。
(二)细化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区县、开发区文旅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盘活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台账信息,并于每月1日将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文化旅游局,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局相关处室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做好摸底盘活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区县、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提示,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开展约谈提醒。
(三)严控风险,确保规范运行。国有文旅“三资”盘活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保障各项操作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各级文旅行政部门应当联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国有文旅“三资”盘活工作全流程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产梳理、项目包装、方案实施等各环节公开透明、程序合规。坚决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不虚增财政收入、不流失国有资产”三条底线。
附件: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国有文化和旅游“三资”盘活工作专班组成及职责分工
附件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国有文化和旅游
“三资”盘活工作专班组成及职责分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级国有“三资”盘活工作专班相关工作要求,成立市级国有文化和旅游“三资”盘活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专班组成
由孙超局长担任组长;左东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办公室、财务处、艺术处、科技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公共服务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规划处负责同志。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财务处,抽调人员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三资”盘活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全市国有文化和旅游“三资”总体工作方案、年度重点任务、配套政策措施以及相关事项。
(二)建立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资源、资产跨地区、跨层级重要事项,指导、督促全市各地文旅部门落实任务。
(三)聚焦工作中出现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政策评估,研究解决方案。
(四)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对区县、开发区文旅部门工作进展、成效进行调度、评估、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级国有“三资”盘活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任务分工
局财务处:履行市级国有文化和旅游“三资”盘活牵头责任。负责工作专班决策部署的落实和办公室日常工作。梳理汇总全市国有文化和旅游“三资”摸底盘活台账,做好工作调度。联系对接对口金融机构,指导开展盘活金融支持政策的落实。
局办公室:负责局系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清查核实和盘活工作。
局艺术处:负责全市各级国有剧院、地方戏曲剧种资源的摸底清查、数据审核汇总,动态完善盘活台账;指导市本级、各区县、开发区依法有序开展国有剧院、地方戏曲剧种资源盘活工作;重大事项、盘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专班。
局公共服务处: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局系统剧院的资产盘活工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不含景区内旅游公共基础设施)的摸底清查、数据审核汇总,动态完善盘活台账;负责局系统古籍资源、公共文化服务场馆资产盘活工作,指导各区县、开发区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文化场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盘活工作;研究推进完善文化场馆社会化运营等相关配套政策;对重大事项、盘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专班。
局科技教育处:负责全市国有文化旅游数据资源、资产的摸底清查、数据审核汇总,动态完善盘活台账;负责市本级文化旅游数据资源、资产盘活;研究探索文化旅游数据资源盘活具体措施;重大事项、盘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专班。
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负责全市各类国有非遗资源和非遗展示场馆、非遗工坊等资产的摸底清查、数据审核汇总,动态完善盘活台账;负责局系统非遗资源、场馆盘活工作,指导各区县、开发区依法依规有序开展非遗资源、非遗场馆盘活工作;研究推进措施,完善制定非遗场馆社会化运营、非遗资源市场化交易等相关配套政策;对重大事项、盘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专班。
局产业发展处:指导区县、开发区积极开展国有旅游资源和资产、景区(度假区)收益权市场化、证券化交易等盘活工作,根据盘活项目情况,做好融资协调对接,完善文旅领域金融服务优惠政策;重大事项、盘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专班。
局规划处: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项目的摸底清查、数据审核汇总,动态完善盘活台账;负责指导区县、开发区和市属国有企业有序开展国有文化和旅游项目资产盘活工作;重大事项、盘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专班。
局资源开发处:负责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级(国家级)度假区资源及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资产的清查核实、数据汇总,动态完善盘活台账;重大事项、盘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专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要深刻认识盘活国有“三资”对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发展大局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执行调度报告,构建管理闭环。各处室重点研究重要事项,协调难点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落实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制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办。
(三)遵守工作纪律,确保盘活成效。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应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稳妥审慎的原则,确保盘活工作全过程规范有序、合规合法、举措得力、成效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