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贵港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和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在我市的各类企业技能培训中心(部门),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传统技艺和民间绝技传承人或经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批准在我市设立有分校或校区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重点向企业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不超过55岁,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高技能人才楷模称号、中华技能大赛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贵港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且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本单位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职业培训机构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本单位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自行创办的各类机构设立大师工作室应符合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有足够资金及技能大师工作室所需的场所、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有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团队。

三、建设要求

(一)总体要求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要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结合,主要围绕我市传统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组织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主要功能是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二)项目产出

1.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经费使用监管制度、考核制度;每年制定项目执行计划(提供书面规章制度、计划);

2.立足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实施技术改造,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取得经济效益(提供专利、技改效益等相关佐证材料);

3.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等提供交流平台(提供交流成果佐证材料);

4.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市级大师工作室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3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提供名单、技能证书或参赛成绩);

5.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提供各媒体宣传页截图,在本企事业内部宣传不列入产出)。

四、遴选名额

2026年贵港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遴选名额为5个左右。

五、项目申报考核

市级高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遴选工作。在审阅申报材料、集体评议的基础上,遴选出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六、经费保障

(一)经费来源

成功申报建立贵港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经费补助20万元,经费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二)支出范围

经费补助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划拨到申报单位基本户,主要用于大师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修缮;论文、著作的出版;技术成果的交流推广、宣传费用;培训消耗品购置等项目产出涉及名目。

所在企事业单位安排技能大师带徒津贴、奖励;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三)管理要求

1.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2.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3.项目达不到要求的,全额追回已发放的经费补助资金。

七、申报材料

(一)《贵港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二)依托企业、培训机构或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申报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主要包括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三)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四)技能大师的身份证、相关技能佐证材料证明的复印件;

(五)工作室成员(徒弟)名单、相关技能佐证材料证明的复印件;

(六)《贵港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按照次序装订成册,一式1册。

八、其他要求

申报纸质材料送达和电子版发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349-2号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775-4562252,电子邮箱:ggjypxk@163.com

附件:1.贵港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贵港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于做好2026年贵港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通知.docx

附件1:贵港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x

附件2:贵港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