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赣州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化我市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根据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项目工作方案》(赣数政办字〔2026〕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成立改革工作专班。
1.成立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工作专班。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漆海云同志任召集人,市政府副市长陈阳山同志任副召集人,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及各县(市、区)为责任单位,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工作。改革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刘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机制改革创新。
2.优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针对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专业性强的事项,稳妥有序推动划回行业主管部门,并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做好人员编制的划转。〔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3.完善审管联动机制。制定出台《赣州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管理办法》,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审批与监管的职责边界,健全联动机制,优化联动平台,推动审批与监管高效协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三)数字底座集约化。
4.提升云网集约化水平。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配合做好除政法部门以外的省级政务专网在市级的迁移部署工作。加快建设集通算、智算、安全、灾备于一体的全市统一政务信创云,推动原有天翼华为云、移动浪潮云、赣南数据湖信息系统有序向信创云迁移。制定印发《赣州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赣州市政务云正负面清单设置规则》,年底市政务云资源集约使用效率由35%提升至50%。〔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
5.推进“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建设。优化惠企政策AI计算器功能,完善政策知识库,实现政策“精准匹配、直达快享”;探索人工智能在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重点领域应用推广,全方位赋能提升民意诉求办理质效。〔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四)政务数据集约化。
6.升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优化完善数据交换、异议处理、分类分级等功能,启动平台信创改造,对接省级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完善人口、法人、房屋、土地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开展信用信息、民生诉求等专题库建设。〔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7.建设标准地址地名库。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归集治理户籍地址、地块地址、楼栋地址、门牌地址、企业地址、GIS地图信息、集体土地用房等数据,建立全市统一地址地名。构建权威、精准、全域覆盖的标准地址底座,支撑城市治理与政务数字化高效应用。推动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按需接入、使用标准地址数据。〔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8.深化政务服务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建立健全“一数一源、多源核验”数据质量管理机制,构建高质量数据集供需对接体系,建立常态化的高质量数据集遴选机制。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需求,推动公积金、不动产及工改等行政审批业务材料按标准电子化归档和治理。实现60种以上高频证照实时入库共享,新推出100项数据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9.建立常态化数据回流应用机制。常态化落实《关于推动省级政务数据回流和共享应用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并承接省级回流数据。推动市直部门根据下级部门履职需要,依托基层数据仓及时、完整回流县级政务数据。〔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
(五)系统管理集约化。
10.统筹推进统一运维建设。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和总体框架要求,有序推进统一运维相关工作。开展全市核心系统摸排调查,形成资产清单,主动对接省级主管部门明确平台建设方向。参照省级运维管理框架,探索建立统一运维机制、配套制度及考核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赣州国投集团〕
(六)公共平台集约化。
11.推进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投用。统筹现有三个政务服务大厅的整体搬迁与统一进驻,结合问题整治,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布局与服务流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12.推动线上服务集约化。扎实推进2026年“高效办成一件事”上线“赣服通”“赣企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持续优化已上线事项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13.推动赣通码应用试点。根据工作部署,市公安局牵头推动上犹县、兴国县落实“数字门牌码”应用试点工作部署;推动“乡村码”应用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上犹县、兴国县、宁都县人民政府〕
14.持续拓展赣通码应用场景。推动赣通码接入行政执法、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文旅服务等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
15.推动政务协同办公集约化。推动各地各部门政务办公类应用接入新版“赣政通”,实现政务一平台办公。加强新版“赣政通”推广应用,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下载激活、宣传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七)安全保障集约化。
16.强化政务领域互联网出口集约管控。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统筹全市政务信息系统互联网出口建设和管理,结合部门业务需求,提升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带宽,提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
17.开展数字政府建设安全专项治理。按照省里部署要求,开展全市政务系统“两高一弱”(即高危漏洞、高危端口、弱口令)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18.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开展实网检测,提升网络安全实战能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网信办〕
19.推进市级密码服务统建共用。建设市政务信创云商用密码服务平台,加强监测与监督管理,实现密码服务集约供给、动态预警、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保密和机要局〕
二、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4月)。聚焦我市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的难点堵点,研究制定我市推进工作方案。
(二)推进实施阶段(5月—10月)。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单位或科室,集中力量开展改革攻坚,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于5月15日前报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集约改革基本情况,包括现状、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并报送一名联络员。同时,于6月25日前报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上半年进展情况,包括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2月)。改革任务完成后,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于10月26日前认真总结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形成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工作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集约化改革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统筹调度和定期会商,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考核评估。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建立任务台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对标省级考核要求,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市级数字政府建设考核范围,对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分。
(三)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开展数字政府建设场景应用创新,总结改革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案例。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改革成果,提升改革成果能见度和群众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