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演艺集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部署要求,不断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打造全生命周期支持的艺术创作生产体系,推出更多彰显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江苏特质的精品力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2026年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作品应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聚焦时代主题,加强文艺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相结合,实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深入挖掘江苏地域文化特色,用心用情讲好中国故事;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鼓励扶持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
2.申报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之间完成首演的大型作品、小型作品和小剧场作品,具有良好市场口碑与观众评价。
大型作品包括: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杂技剧、木偶剧、曲艺剧、皮影戏、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作品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其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时长应在90分钟以上;
小型作品包括:戏曲小戏、独幕剧、小话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单曲(含单乐章管弦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木偶、杂技、魔术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其他表演艺术节目等,演出时长不超过20分钟;
小剧场作品主要指演出场地小、演员少、时长短且具有实验性、互动性、创新性等特点的舞台剧目,演出时长不少于45分钟。
二、工作流程
(一)组织推荐
申报主体为全省从事舞台艺术创作演出的各种专业艺术机构或单位(含院校),具有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由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演艺集团组织本地区(单位)作品集中申报,可报送大型作品3部左右、小型作品5部左右、小剧场作品2部左右。其他各种专业艺术机构或单位(含院校)报送大型作品1部左右、小型作品3部左右、小剧场作品1部左右。
(二)专家遴选
作品申报推荐完成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省内外专家开展遴选工作,将拟入选作品在厅网站进行公示。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公示结果,研究确定入选作品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动态跟踪
创演单位在作品入选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作品打磨计划和经费使用预算。省文化和旅游厅建立精品工程项目库,对入选作品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在项目实施期满后,组织专家对打磨提升、宣传推广等情况进行验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履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验收和审计通过后方可结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6年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作品演出视频(含字幕,分辨率1080p以上),剧本各1份,首演时间、主创人员和主演佐证材料(如节目单、宣传报道等),如有剧本请提交剧本电子文档。
(二)申报方式
请各地、各单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存储在同一U盘中寄送至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805室,同时将电子资料存储在百度网盘内,链接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为单位(地区)+2026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申报资料。
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5月31日(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郭婧,联系电话:025-84690617;
邮箱:jswhysc@126.com。
附件:
1.《2026年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申报表》(大型作品).docx
2.《2026年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申报表》(小型作品).docx
3.《2026年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申报表》(小剧场作品).docx
4.2026年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申报汇总表.docx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