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

  你委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商市场〔2026〕100号、108号,沪商商贸〔2026〕106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7项,安排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52.9万元,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28501.933185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6〕2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二批933人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378.4169万元。

  2.按照《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6〕2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二批8524人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0971.2904万元。

  3.按照《上海市2026年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6〕29号)规定,安排经审核的658家企业垫付资金的预拨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8679.924138万元。

  4.按照《上海市2026年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商贸〔2026〕29号)规定,安排经审核的428家企业垫付资金的预拨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7472.301747万元。

  5.按照《2025年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0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十四批3人次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5.5万元。

  6.按照《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1号)、《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商市场〔2025〕28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十二批73人次汽车置换更新(燃油车)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94.9万元。

  7.按照《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1号)《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商市场〔2025〕28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十三批35人次汽车置换更新(新能源)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52.5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6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六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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