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我省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根据2026年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有关工作安排,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设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设立(建设)情况
同意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等43家单位(详见附件1)备案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
同意武汉光化学技术研究院等17家单位(详见附件2)备案建设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建设期为2026年4月-2027年4月。备案建设期内执行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政策,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备案建设期满,经评估符合备案设立条件或招收1名以上博士后进站的,正式备案设立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不合格、未招收博士后进站的,注销备案资格。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建立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拓展渠道支持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督促新备案设立、备案建设单位尽快做好招收博士后的各项准备,做好建章立制、人员选聘、考核管理等工作;对未获得备案的单位做好有关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二)新备案设立、备案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落实国家、省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选好配强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管理服务人员。抓紧与已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合作,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健全博士后进、育、出管理制度,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积极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切实提高博士后招收和培养质量。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27-51828204
附件:1.2026年备案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名单
2.2026年备案建设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名单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