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政策管理的工作部署,结合南沙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核心需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2023年12月29日印发的《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高质量扶持办法》开展修订完善工作,制定形成《广州市南沙区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下称《办法》),为南沙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提供政策支持。
二、目标任务
《办法》围绕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扶持政策引导,构建多元融合的旅游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提升品牌影响力,实现旅游产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主要内容
《办法》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参考最新上级政策导向,明确适用标准与奖补规则,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受政策红利,具体支持内容包括支持培育市场主体、鼓励聚引旅游客流、支持优化项目设施、鼓励争创品牌荣誉、支持举办宣传活动等,单项最高补贴达800万元。该政策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负责具体落实,制定配套申报指南,编制年度预算,规范申报审核流程,确保政策公平普惠、落地见效。
四、惠企利民举措
《办法》围绕促进南沙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出台系列扶持举措,一是着力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支持文旅项目提质增效、业态创优升级与品牌宣传推广,助力旅游企业做强做优,推动南沙旅游产业能级持续提升;二是通过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释放文旅消费红利,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体验,实现企业发展与民生受益双向共赢。
五、新旧政策差异
相较于原办法,本次《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调整第一条支持培育市场主体(原第一条引优育强奖)、第三条支持优化项目设施(原第三条提质增效奖)内容,规范政策文本表述,奖补标准保持不变。
二是优化第四条鼓励争创品牌荣誉(原第四条创优评级奖)相关规定,参照上级政策导向,删除原星级旅游饭店奖励;同时依据广州市《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DB4401/T21—2024),将红棉民宿奖补条件调整为红棉三星、红棉四星、红棉五星三个档次。
三是完善第五条支持举办宣传活动(原第五条促宣推广奖)相关条款,删除分级奖补内容,统一奖补比例。
四是删除原第六条守信激励奖条款。
五是对适用范围、部分条款及附则内容的表述进行规范完善;同时明确新旧衔接问题,修订后的办法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前符合原政策规定的事项或项目,原则上按照原政策执行;2026年1月1日至本办法印发之日,参照本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