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6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和支持成都做优做强极核功能、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引领、科产融合、强县活区”发展战略,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强县活镇、兴村美乡、立产优业、惠农富民”一体发展,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成都提供基础支撑。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提质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耕地红线,全面开展以耕地保护等为重点的市级自然资源督察。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依法有序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建立完善“非粮化”和撂荒问题常态化发现处置机制。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一图管田”信息化平台,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推广土壤综合改良技术。
(二)稳定发展粮油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达581.6万亩以上,产量达237.9万吨以上。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深化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提升建设“一带十五园百片”优质粮油生产区,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继续实施粮油规模化生产奖补政策。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做好粮食收储工作。
(三)提升多元化食物供给能力。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持续实施生猪禽蛋水产稳产提质工程,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猪场保有量,支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和稻渔综合种养。优化蔬菜、水果、茶叶等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积极发展油橄榄、竹笋等森林食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深化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巩固提升行动。
(四)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按规定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加快构建“天府粮仓”气象监测网。加快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以丘陵山区为重点新建和整治一批“五小水利”工程,推进农村机电提灌站新建和改造。推广高产、优质、广适、多抗品种,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
二、持续深化农业园区“立园满园”,加快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五)以园区为抓手推进建圈强链。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加快打造千亿级现代都市农业产业集群。深化农业园区产业集群提能级攻坚行动,推进“立园满园”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培育壮大“镇园之宝”“明日之星”。积极争创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推动“进解优促”工作迭代升级,促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做优“有需必应、无事不扰”营商环境品牌。
(六)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做强农副食品加工、复合调味酱(料)、方便休闲食品、酒类制造、中药制品、家具制造等产业,做优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加快推动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智改数转”诊断评估。加力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补短建设。
(七)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实施“天府源”品牌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提升水蜜桃、耙耙柑、羊肚菌等“大单品”和猕猴桃、黄辣丁等“大优品”品牌化产业化水平,依法联动整治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农产品销售市场乱象。高质量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培育竹产业、森林旅游康养、木本油料、森林药材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八)深化农业对外开放。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推动成都特色优质农产品“出川出海”。深化成渝地区农业合作。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规范农产品直播带货。加大农业领域投资促进工作力度。
(九)推动农业与文商旅体融合发展。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行动,培育“蓉字号”乡村旅游品牌,策划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按规定办好“村跑”“村舞”“村BA”等“村字号”活动,提升“在希望的田野上”成都乡村合唱季等品牌影响力。继续办好“村糖会”,推出一批“村糖优品”“村糖甄选”。
三、加快推进科产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十)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分类培育龙头型、高速成长型、潜力型农业科技企业。鼓励在蓉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深化产学研融合,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协同推进崖州湾国家实验室成都粮油作物试验基地建设和运行。探索“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农业生物制造、智能农机等研发应用。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十一)积极发展现代种业。保障运行万安实验室,推进天府种业创新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运行,积极发展生物育种,加快建设邛崃粮油、彭州蔬菜区域育种创新中心。加强地方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稳定制种基地规模。抓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良繁体系建设,加大新品种扩繁推广力度。
(十二)支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现代设施种植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和公共服务设施,推动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推进老旧设施升级改造,有序发展植物工厂等设施新业态,持续抓好水肥一体化等投入低、效果好的实用设施推广。研究制定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打造现代设施农业“园中园”。
(十三)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智慧农业发展行动,提质建设成都“智农大脑”。探索智慧农(牧、渔)场建设模式,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和智能农机装备融合应用,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加强智慧农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农业“智改数转”试点。
四、坚持“强县活镇兴村”一体谋划,统筹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四)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把县镇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落实“百片引领、千村带动、万村补短”工程建设任务,谋划17个市级重点片区建设路径,实施新一轮先行村、重点村县级培育计划。按需编制村规划,有序出台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完善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导则。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十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加快供水管网通村达组入户,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深化村道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农村老旧公路改造、过窄公路拓宽和次差路段提升,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落实农业生产用电、农业排灌用电和农村饮水工程用电价格政策。深化数字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开展农村土坯房整治。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
(十六)强化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幼儿园。发展县镇普惠托育服务,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深入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推进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补助、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等市级服务项目。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按国家、省部署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好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为老服务站,推进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县级直管。健全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的关爱服务机制。
(十七)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推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净优亮美”工程和农村“五清”行动。加快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提质。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统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水产养殖尾水监管,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化处理模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积极发展生态低碳农业。
(十八)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和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健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做强乡村文化品牌活动。实施“四美两好”蜀乡新风行动,持续开展农村大操大办等问题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用好用活“川善治”数字化乡村治理平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强化农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坚决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深入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统筹做好农村道路交通、有限空间、燃气、消防、房屋等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五、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十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健全“城市新区强引领、中心城区强支撑、县市新城强突破”市域发展格局。推进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发展各具特色的镇域经济,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强镇、农业大镇、文旅名镇。促进区域联动发展,拓展流域经济模式。积极争取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
(二十)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稳妥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实施家庭农场提能力、农民合作社提质量行动,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力度。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合理布局、集约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渠道和方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十一)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加强涉农资金全过程监管。依法开展农房增信等农村金融模式,积极探索农业设施抵押融资有效路径,持续提升成都乡村振兴基金效能。优化调整地方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品种。
(二十二)健全乡村人才培育机制。按规定培育“一村六员一主播”等农业实用人才和人才入乡“新农人”。深化乡村振兴专家人才“组团式”巡回服务,持续培育乡村首席运营师,推动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更好发挥作用。选派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人员到农业园区挂职锻炼。按要求实施骨干农技人员培育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工程。加快培育特色劳务品牌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素质,落实好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政策,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
(二十三)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产资源盘活利用。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推动乡村规划、宅基地审批、在建农房管理信息共享,强化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深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产权“应进必进、阳光交易”,落实流转交易服务费惠农减免政策。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严控新增村级债务。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组织保障
(二十四)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推进机制,推动落地落实。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注重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避免政策执行“一刀切”。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
(二十五)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镇领导班子,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入实施“蓉城先锋·强县活镇兴村行动”,统筹推进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深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成长行动,充实和稳定农村基层一线力量。
(二十六)接续做好常态化精准帮扶。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参照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收入标准。扎实做好镇村两级常态化监测。提升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效,压实帮扶项目资产常态化监管责任。深化开展对口支援及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