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发局,徐州经开区发改局、徐州高新区经发局、徐州港务区经发部: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节能〔2026〕108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6年度徐州市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向,坚持自愿申报原则,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的企业和工业园区须对照《实施细则》及本通知发布的最新评价要求(见附件1、2)开展自评价,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规、完整。

二、申报条件

(一)绿色工厂。申报对象为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企业须达到新的省级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属于2025年国家绿色工厂重点支持的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须按照相应行业评价要求进行自评价总分达到60分及以上(具体行业范围、相关行业标准可在申报页面下载),其他企业依据通则开展自评价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自评标准:依据附件1规定的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执行。

(二)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园区须达到新的绿色工业园区评价基本要求,且自评总分达到75分及以上。自评标准:依据附件2规定的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执行。

(三)不得申报情况。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有申报意愿的企业或园区,于2026年7月1日—30日登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进入“认遴选类申报一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模块,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按要求上传有关佐证材料,同时向所在地区经发部门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含目录及佐证材料,封面加盖公章)。本次申报无需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

(二)各地推荐。各地经发部门对本辖区企业、园区提交的评价报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评价报告内容是否齐全、评价结果是否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新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规定的基本要求;审核申报企业、园区(含园区内企业)近三年是否存在未正常经营生产(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是否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等不得申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正式行文向我局推荐,并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2份。

(三)评审确认。我局将对各地推荐的企业开展形式审查,并上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审核符合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条件的单位,名单将在省工信厅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工信厅发文公布。

四、有关要求

1.做好宣传发动。各地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做好申报政策宣传解读和辅导。

2.严格材料审核。切实加强对申报企业或园区评价结果和佐证材料的审核,严把质量、择优推荐,于2026年8月4日前行文报送,将评价报告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4),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局。

如发现存在数据或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将依据《实施细则》移除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名单,并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

联系人:卜扬   

电话:0516-83733866

地址:市行政中心西三区655室

邮箱:xzsjxwjnc@163.com

附件:1.江苏省绿色工厂评价标准(2026版)

       2.江苏省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标准(2026版)

       3.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4.2026年度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

                                 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