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升我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能级,根据《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内容,组织开展2026年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与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
1.本区注册登记两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协调必要的人力资源和数据资源,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相关区政府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专家、专利信息分析人员,其中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2人,技术专家应来自至少2家本产业领域重点企业。
3.申报单位要持续跟踪项目进展,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和国家标准《专利导航指南第3部分:产业规划》(GB/T39551.3-2020)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实施本项目。按照以下要求,形成标准规范的专利导航报告。
3.1产业分析
对全球、我国及本地区产业规模,产业链、技术链和企业链构成等产业数据进行收集、梳理和归纳,结合区域相关产业政策和资源条件,初步判断地区产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3.2专利导航分析
一是产业发展方向分析。全景式分析全球产业发展与专利布局的互动关系,包括产业技术发展历程、产业转移趋势、产业链结构、产业链主要企业、产品市场竞争与专利布局的互动关系;通过对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专利控制力的各类主体,进行专利数据和市场数据分析,判断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创新方向和市场需求热点。
二是地区产业定位分析。分析本地区的产业发展历史和现状,通过对比研究,从产业结构、市场竞争、人才储备等角度,判断本地区在产业结构、产业分工以及企业、技术、人才、专利等方面的优势和风险。
3.3产业发展路径分析
在产业分析和专利导航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目标,并围绕产业发展目标,在产业规划与政策制定、企业整合培育引进、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技术创新引进提升、专利战略布局和市场运营等方面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路径建议。
4.已承担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且未验收的单位不再申报。
(一)研发类专利导航项目
1.本区注册登记两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2.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工作基础。拟开展专利导航的技术或产品相关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者单位授权专利总量≥10项;技术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专兼职知识产权专业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申报单位具有开展专利导航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具有开展专利导航必需的人力资源和数据资源,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6人,其中单位领导或知识产权部门主管各1人,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技术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至少1:1的配套经费保障,经费预算合理合规。
4.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较好的资信情况,无严重失信行为,无未处置完毕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无行政司法机关认定的专利侵权行为。
5.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国家标准《专利导航指南第5部分:研发活动》(GB/T39551.5-2020)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实施本项目,聚焦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分析,形成标准规范的专利导航报告。
5.1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分析技术所在产业的政策环境、发展趋势、产业链结构等,评估当前产业发展环境。
5.2技术发展态势分析
分析技术所在产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主要技术路线、替代技术发展状况、技术竞争强度等,评估目前的技术发展态势。
5.3专利风险分析
识别并监测主要竞争对手,分析其技术路线、技术方案、专利布局等,评估相关技术方案的专利风险。
5.4技术创新与专利布局路径分析
通过分析在研技术的技术构成、总体趋势、专利技术活跃度、技术功效矩阵、高水平专利等,判断该技术领域的重点和热点技术方向,提出优化技术路线或技术方案的具体建议,并相应制定专利布局策略。
6.已承担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且未验收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政策内容
1、对获评长宁区专利导航项目的企业,区财政给予支持资金12万元;
2、对开展区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的单位,经综合评价,可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本项目财政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等经常性支出以及专利申请维持费、差旅费、硬件购置费等支出。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长宁路1436号401室)
3、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22187081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提升项目质量
鼓励企事业单位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本项目,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尽职参与,提升报告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杜绝没有专利信息分析人员深度、全程参与的“一键生成”式专利导航报告或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一经发现并查实,项目验收评定即为不合格。
(二)加强日常管理
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痕迹管理,落实台账制度,保存项目团队工作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科研人员与专利信息分析人员应建立常态化协同推进机制,注意留存科研人员深度参与项目成果报告形成的会议纪要、活动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
附件:1.产业类专利导航申报书.doc
2.研发类专利导航申报书.doc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