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软件产业突破提升发展行动方案》(甬制造业办〔2024〕8号)、《宁波市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意见》(甬经信软件〔2024〕104号)等文件,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开源项目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的软件企业,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或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条件

在开源社区(平台)发起开源项目,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项目影响力:Star数≥2500、Fork数≥300、PullRequest数≥250、Issue数≥250、评论数(关于Issue及PullRequest的评论)≥250。

(二)社区活跃度:Issue修复数≥80%、PullRequest处理频率(每季度)≥80%。

(三)代码活跃度:提交频率(每季度commit数量)≥60、新版本发布频率(每季度release数量)≥1。

(四)团队健康:贡献者人数≥80、关键贡献者人数(贡献超过25次)占贡献者人数≥20%。

(五)流行趋势:Issue增长量(每季度)≥80、评论增长量(每季度)≥100。

开源项目发布的各开源社区(平台)指标可以累加。

若开源项目已列入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孵化期项目的,则自动满足上述条件,列入可补助范围。

三、申报材料

(一)开源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一)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网址: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project,浙里办企业账号登录),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填写并上传资料,申报材料中的相关申报表请根据系统提示,在线上填报完成确认无误,导出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上传。申报主体同时提交一套完整书面材料,由各地经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经信局。申报时间截至5月13日。

(二)各地经信部门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填写审核意见汇总表,由线上系统导出加盖公章,并经各地财政局审核或备案后,于5月15日前报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组织人员或相关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和开源项目的指标信息进行综合审核,在市经信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下拨补助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对于发现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已安排的资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违法或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各地经信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联系人:宁波市经信局软件处 朱老师,联系电话:89292490;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服务 技术老师,联系电话:87900574。

附件:1.开源项目申报表

2.区(县、市)联系方式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6日

1.开源项目申报表.doc2.区(县、市)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