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自治区企业研发准备金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企业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程序做好2026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项目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备案单位
依法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2.设有专门研发机构或明确研发部门,具备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在财务账中设置研发支出相关科目,能够按项目归集研发投入。研发准备金安排应与具体研发项目一一对应,纳入项目经费管理和财务核算。
3.备案自主立项的项目。须为企业2026年度自主立项实施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类项目。项目研发内容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无违法违规、重复立项等情形。对实施周期跨多个年度的项目,应填报2026年度项目相关内容,明确2026年研发内容、进度安排、经费预算和研发准备金安排。
4.单个项目经费预算不低于100万元,全部备案项目总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5.未纳入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项目备案库的项目,不纳入后续年度自治区企业研发准备金后补助结项评审范围。
(二)科研诚信要求
备案企业应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和相关社会信用领域“黑名单”记录。备案企业应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杜绝弄虚作假。如发现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将取消其当年备案资格。
(三)科技伦理要求
企业申报项目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二、备案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发准备金项目备案表(2026年度)(以下简称《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决策文件、研发准备金管理制度、资金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等。
4.企业研发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科技项目管理制度,以及能够反映研发支出归集与核算方式的相关制度文件。
5.2026年度研发活动佐证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年度自主立项研发项目计划书、立项决议或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方案等;对跨年度实施项目,主要提供2026年度相关材料,说明2026年度研发内容、进度安排、经费预算和研发准备金安排等内容。
6.2026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及研发准备金安排说明。主要包括按项目编制的经费预算、资金来源、年度研发准备金安排情况等。
7.企业科研诚信承诺书。
8.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提供相应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9.其他与备案事项相关的佐证材料。
三、备案流程
请各备案企业按要求通过“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上填报的“2026企业研发准备金项目备案”专栏,在线填报备案材料,其他方式提交的备案项目不予受理(网上备案流程及操作说明书可注册登录后在系统内下载)。
项目备案网上填报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16:00,备案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完整备案流程及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四、备案咨询
(一)业务咨询
盟科技局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0479-8239870
(二))网上申报
系统技术咨询 0471-6328801
(三)电子印章办理
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0471-962366
附件:1.附件1-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发准备金后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附件-关于组织2026年第一批企业研发准备金项目备案的通知
3.电子附件-2026
锡林郭勒盟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