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南充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南充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南经信发〔2020〕23号)要求,现将2026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一)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且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研发设备和资金投入。
(二)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较为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明显。
(四)企业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市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市级技术中心认定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市级技术中心认定:(1)有确定的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2)涉嫌涉税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七)企业已组建技术研发机构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程序
(一)企业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联合会审,并出具推荐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报告。
(二)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和南充海关组织开展申报资料审查。
(三)专家查看申报资料和现场核实。
相关要求
(一)企业严格按照《南充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提纲(附件1)要求编写申请报告。
(二)企业在填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时,要认真理解各项指标含义,正确填写评价表,务必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以免影响评价分数。
(三)企业申报材料由属地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主管部门初审和确定名单,并联合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各县(市、区)于5月29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PDF格式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技改创新科。
咨询电话:0817-2800563
附件:1.《南充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提纲

2.南充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3.承诺书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财政局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