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宁工信规发〔2023〕5号)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宁工信函〔2026〕25号)有关要求,经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愿申报、地市工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审核评价、会议研究等程序,拟认定灵武市现代纺织产业集群、石嘴山市惠农区医药农药中间体产业集群、平罗县特色合金产业集群、平罗县碳基材料产业集群,为2026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5月9日-5月14日

电    话:0951-6363355 (派驻纪检监察组)

0951-63635824(中小企业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