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六部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和《海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要求,分层分级推进智能工厂建设,现就做好2026年海南省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的工业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企业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无欠税证明。企业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

(三)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四)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五)基础级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一级及以上,先进级智能工厂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六)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应分别满足《海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中关于建设内容、建设成效等方面要求。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

各企业须于2026年5月20日前使用海易办/海易兑“企业法人账号”登陆申报平台(https://218.77.183.130:85/loginCustom)进行申报,依次点击“企业项目申报信息管理系统”—“2026年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右上角“立即申报”,即可跳转至申报页,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申报企业可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编写《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4)进行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申报书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可附加视频等佐证材料,所有文件总大小不超过1GB),严禁在平台中存储、处理涉密及敏感信息。

(二)项目推荐。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市县账号密码”登录申报平台(https://218.77.183.130:85),依次点击“企业项目申报信息管理系统”—“2026年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查看申报材料,即可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重点包括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并作出初审意见后,于5月25日前将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6,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组织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包括技术、财务等领域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等,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四)公示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初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等,按相关程序进行审定,提出拟认定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工信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任务部署和《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要求,原则上须先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才予以推荐申报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

(二)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应报尽报,认真筛选和审核,按优先顺序填报推荐汇总表。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与科技处: 65238381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18898270548

附件:1.海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3.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

4.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

5.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6.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海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附件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附件3:基础级申报书

附件4:先进级申报书

附件5:基础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附件6: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