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由区行业协会负责具体实施。

事项描述

根据发展大会实施情况给予专项活动补贴,补贴标准依据举办年度确定,最多享受三年。其中:第一年为活动直接运营成本的80%;第二年为活动直接运营成本60%;第三年为活动直接运营成本的50%。发展大会结束后的3个月内,行业协会需完成发展大会活动补贴的申请。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专项补贴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活动组织的相关材料,包括参会单位及人员明细、项目结算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支出的费用清单(加盖公章)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5-09至2026-05-1517:00:00

办理程序

1.申请机构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系统(cyrlzygl.bjchy.gov.cn)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初审部门依据文件规定对申请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文件规定且完整、规范的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退回至申请机构,并一次性告知其原因。

3.审核部门对申请机构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情况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进行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

18612551901

特殊说明

(一)申请机构存在以下情况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不予受理。主要包括:逾期未申请的、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未按要求提交年度(审)报告的。

(二)申请奖励的新设立经营性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按要求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核查工作。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聘请第三方随机抽查奖励享受的情况,经营性机构以欺诈、伪造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奖励的,一经查实,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奖励享受资格,追回资金,同时三年内不得享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徇私舞弊,造成资金损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