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安排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2026年度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1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6〕16号)要求,2026年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以下五个方面:粮库仓储设施改造提升、粮库信息化提升改造、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订单粮财政贴息补助、粮食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建设。
经研究,现将拟安排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龙岩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反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7-3299831
联系地址:龙岩市金融中心19楼1936室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附件:2026年度省级粮食安全专项资金拟安排情况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