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深盐府规〔2023〕3号)规定,现对相关项目拟资助名单(第二期)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保密。提出的异议及问题须实事求是。对提出的异议,项目受理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电话:0755-88170913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627室

邮编:518081

附件: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拟资助名单(第二期)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12日

附件:

1.附件: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拟资助名单(第二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