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依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软件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软〔2025〕65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工业软件研发推广项目验收评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工业软件研发推广项目验收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范围
4个入选2025年度山东省工业软件研发推广项目中,已实施完成且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期满未提交验收材料的将视为放弃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验收评价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验收评价体系(附件3),在确认项目已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由承担单位提交验收评价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实施情况自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等;
(二)项目主要指标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第三方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销售合同等有关支撑材料;
(三)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等资金使用支撑材料。
三、验收评价流程
(一)企业提报。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验收评价材料,并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日(星期二)17:00。
(二)初审推荐。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验收评价体系,对项目完成情况、实施过程、资金投入等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情况进行初审。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等平台,查询项目实施主体是否存在失信惩戒信息、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对不予支持的情形中属轻微违法(违规)且整改到位的企业,书面征求生态环境、节能、公安和法院等单位意见。通过初审的电子版验收评价材料(盖章PDF版及WORD版)、《区市推荐文件》(附件4)、《2025年度山东省工业软件研发推广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5),于6月4日(星期四)10:00前通过金宏网发送盖章PDF版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经济产业处”。验收评价材料纸质版(一份)待市级评审后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审评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于6月中旬,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通过专家评审或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验收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应用推广情况进行初验,初验结果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终审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成立验收评审小组开展验收工作,通过会议或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围绕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投入、项目实施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评价结果,按程序予以公布。
四、有关要求
项目承担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因提供的审计报告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虚假、重大失实报告,或存在审计程序严重缺失、审计证据明显不足等问题造成项目被取消或资金被收回的,责任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负。
附件:1-5.zip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6年5月6日
(联系人:綦晓倩,电话:85913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