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住建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39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建人函〔2026〕83号)、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6〕37号)要求,现将2026年全盟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正高、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相关政策依据

2026年全区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0号令)、《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2〕8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6年全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二、申报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第三章有关规定的人员,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应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2〕86号)有关规定;需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

(二)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6年全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有关要求。

三、评审机构

锡林郭勒盟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锡林郭勒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全盟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

四、申报评审方式及程序

申报人员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有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不得多头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注册申报(所有申报人员)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6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对应的申报计划(申报人员需慎重选择申报计划,选择确定后不能修改或新增,因申报计划选择错误而导致无法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所有申报社会化职称的人员均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脱敏处理。“线上盲审盲评”申报人员提交后,可下载并查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提交后,需下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系统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材料

“线下材料评审”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有关程序、渠道和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规定为准。

1.盟本级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线上申报材料及岗位使用情况审核汇总,报送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县市(区)级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盟本级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线上线下申报材料及岗位使用情况审核汇总,报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岗位使用情况后,按照系列(专业)分类报送相应中级评委会组建单位。旗县市(区)级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申报。

3.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含自由职业者),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锡林浩特地区的报送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一致等问题的,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申报人员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提交阶段。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各相应级别申报截止时间。

1.全盟初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11日至5月25日;

2.全盟中级职称申报时间:5月26日至6月10日;

3.全盟高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11日至7月10日。

申报人员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填写并点击“提交申报”,逾期未点击“提交申报”视为放弃申报,且不能再新增申报记录。

(二)职称审核、报送阶段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报送至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评委会,高级职称材料报送至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未上报的,不再补报。

1.全盟初、中级职称报送截止时间:6月25日;

2.盟本级高级职称报送截止时间:7月20日。

(三)评委会审核、评审阶段

2026年7月15日前,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线下复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对申报材料存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评委会办事机构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更正,逾期未补充更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更正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评委会办事机构则告知退回。

六、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费320元/人、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

七、落实失信惩戒机制

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员所提供的申报信息及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凡出现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失信行为的,相关行为将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情节严重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建议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目录。申报人员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需线下报送材料的申报人员,应按照《职称线下送评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要求准备材料,并将附件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

(二)汇总报送。各单位负责申报人员的统计汇总工作,报送材料的同时,报送《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花名册》(见附件3)。

本通知未做明确说明的,按照国家、自治区职称评审相关政策依据执行。

联系电话:0479-82229610479-8222870

地址:锡林浩特市阿巴嘎街17号锡盟住建局204室

附件:1.职称线下送评材料目录单

  2.职称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