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度“汴梁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汴组通〔2026〕15号)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度汴梁科技人才和汴梁创新人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一)汴梁科技人才。在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特别是风口产业领域,有重大发明和重大技术创新,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建科技企业的人才,或者科技型企业中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产业贡献重大、引领作用显著的人才。
申报条件为:
1.在开封市内有固定工作单位,全职工作2年以上,且工作在产业一线,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在相关产业领域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3.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业绩特别突出或从事关键技术领域研究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4.申报人掌握领先的核心技术,至少拥有3项主营业务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新产品或软件著作权等),科技项目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
申报人所在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持续创新能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引领产业发展。
2.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和环保政策等。
3.具有自主品牌和较强的盈利能力、较高的管理水平、较好的行业带动性、良好的企业文化。
4.守法经营,近2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及相关负面信息和法律纠纷。
(二)汴梁创新人才。符合我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主持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重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和发展前景。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
申报条件为:
1.申请者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国家级非同类别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不受年龄限制。
2.应在开封市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且合同期覆盖人才项目执行期限,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工作。
3.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
2.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做出重大科研贡献。
3.省级及以上实验室、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产业研究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4.担任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已结项并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
5.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各国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要负责人、高级研究员、项目成果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主要成员;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项目。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地点及要求
受理时间:2026年6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30)。
受理地点:开封市科学技术局人才合作科(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3楼371号房间)
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主要包括关于附件1申报人基本情况统计表5份、附件2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5份(内容控制在两页、正反打印)、附件3申报书及附件5份(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胶装)。电子材料需刻录光盘报送电子文档1份,包含附件1、附件2、附件3的WORD版和扫描盖章版,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在推荐时,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申报条件要求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1月1日,工作时间计算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三)申报人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贯彻评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
(四)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可以申报,其他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五)申报人要遵守国家、省级及市级人才计划避免重复资助和不得逆层次申报的有关规定,已入选国家、省级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汴梁英才计划”;不得通过多个申报评审平台渠道同时申报“汴梁英才计划”;已获评“汴梁英才计划”人选的不得再申报汴梁英才计划其他项目。上述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
(六)申报人申请申报条件放宽,用人单位须提供破格说明并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详细说明破格理由、必要性、取得成果等。
(七)各单位要加强对初评人选的跟踪联络,对出现工作调动、违纪违法、因故去世等影响参评资格情形的,要及时报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371-25957359
单 位:开封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合作科
附件:1.申报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2.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
3.汴梁英才计划人选申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