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保险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技金融“五项机制”改革工作安排,充分发挥保险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作用,现面向我市保险、金融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产品征集工作。

一、申报主体

面向科技型企业开发科技保险险种,针对科技领域风险特点,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符合以下条件的保险公司。

(一)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宝鸡市辖区内取得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分支机构,且其总公司偿付能力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

(二)有相关的科技保险服务团队及科技保险推广计划。

二、险种类别

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科技研发综合保险、科技成果转化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队健康及意外保险、特殊人员团队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

三、险种应具备条件

(一)申报的险种已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批或备案,可在宝鸡市内进行销售;

(二)保险费率应当按照合理、公平、充足原则科学厘定,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保险费率可以上下浮动的,应当明确保险费率调整的条件和范围;

(三)申报的险种有助于增强科技型企业产品竞争力,对科技型企业核心研发人员、技术人员人身意外、重大疾病、住院医疗等提供保障,切实降低或分散科技型企业在科研攻关、技术交易、成果转化等环节的风险。

四、征集结果运用

市科技局将对征集到的科技保险产品进行优选。通过筛选的产品将纳入我市科技金融产品推荐目录,并向全市各科技创新主体推广。

五、申报程序

(一)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二)请有意向的金融机构于2026年5月22日前,提交宝鸡市科技保险申报表(附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金融科,电子文档发至邮箱gykj0917@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文蕊,3260241     

报送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615室

宝鸡市科技保险申报表.xlsx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