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工作规范有序实施,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我局起草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施行<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5月22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rckfk909@163.com;

2.信件: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9室(邮政编码:528400)

附件:1.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施行《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

相关链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