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已开展的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安排,现就相关事项予以更新并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家电产品及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地方自主扩围品类(智能家居产品、“人工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消费医疗产品)补贴自2026年4月17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实施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家电产品类: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类:个人消费者购买6000元(含)以下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三)地方自主扩围品类: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三大类商品的,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1.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干衣机、洗碗机、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智能马桶(含马桶盖);
2.“人工智能+”新一代智能终端: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无人机)、具身智能机器人(含人形机器人、机器狗、外骨骼助力机器人);
3.消费医疗产品:电动轮椅。
上述扩围商品须具有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1级且已在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
四、操作指引
消费者可通过建行生活、云闪付、支付宝、微信等平台申领补贴资格,自行选择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选购商品;选定商品后,可通过云闪付、建行生活等支付渠道完成付款,即可按政策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即时核减。
五、参与经营主体
根据上级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经营主体遴选工作相关要求,本次活动实行参与经营主体分批滚动纳入机制并持续公示更新名单。现将我市已遴选确定的参与经营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后续新增纳入经营主体将适时动态公布。
附件:2026年南通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及地方自主品类购新活动经营主体名单(更新至2026年5月14日)
南通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4日
2026年南通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及地方自主品类购新活动经营主体名单(更新至2026年5月14日).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