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余姚地区各类创新主体,规范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提升预审服务效能,余姚(塑料制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了《余姚(塑料制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0574-62769058(张)、0574-62769059(傅)

余姚(塑料制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2026年5月15日

附件:余姚(塑料制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