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朝阳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经营、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人力资源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区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意见》(朝政发〔2024〕5号)及其配套政策实施细则,我局已启动2026年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相关政策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申报通知发布日至2026年5月15日。
二、支持范围、标准及方式
(一)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定发展奖励
对于在朝阳区依法规范经营,正常开展业务活动1年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机构经营发展情况、吸纳就业规模、入驻产业园区运营地等情况进行综合体系评分,奖励标准为10万元-600万元,奖励期限最长5年。
(二)鼓励经营性机构发展高端业务
对于专注于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业务且主营业务为高级人才寻访(猎头)、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和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的经营性机构,机构等级评定为A级和B级前列的,总计不超过15家,分别给予20万和10万元的奖励。
(三)增强人力资源服务创新能力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鼓励经营性机构设立研发机构,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理论、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和应用,对于C级及以上经营性机构用于创新研究的研发费用,按照研发费用的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C级及以上经营性机构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结合应用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四)引导经营性机构诚信经营
倡导辖区内经营性机构诚信经营,遵守行业公约,共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环境,自觉接受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为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单位的经营性机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市人力社保局认定为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单位的经营性机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五)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组织开展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认定,每3年认定1次,每次认定不超过10名,对认定的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依托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每年组织举办一期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骨干人才高级研修培训班,每期不超过30人,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管理水平;支持行业协会每年组织1次经营性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行业交流考察活动。
(六)鼓励区内经营性机构举办和参加行业交流活动
参加由区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的行业展览展示、论坛、交流活动,等级评定为C级及以上的机构,展览展示和参会费给予50%补贴,最多不超过5000元;区内经营性机构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展览展示、论坛峰会品牌且在朝阳区落地举办的,给予活动经费2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多享受2次。
(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枢纽型作用
支持区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支持协会组建国际人才服务专委会,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为国际人才提供高质量的人才服务;支持行业协会策划、创立并运营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论坛品牌,前3年给予重点扶持,第一年给予活动经费80%的补贴,第二年给予活动经费60%的补贴,第三年给予活动经费50%的补贴,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朝阳区人力资源服务论坛品牌。
(八)支持经营性机构引进、培养高精尖人才
鼓励区内经营性机构为我区引进四大重点产业、“两区”建设的重点产业、创新中心等的高精尖人才,以及我区紧缺行业的尖端人才,对于推荐成功的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为引进人才服务费的50%,单笔资金不超过30万元;对于经营性机构为我区认定的重点企业人才开展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按照项目合同分别给予重点企业和经营性机构50%的补贴,单笔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途径
请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四、联系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10-51099522;
刘老师,010-65094893。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区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意见》朝政发〔2024〕5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区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意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修订)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