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建圈强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人工智能标准体系,按照《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川市监发〔2025〕38号)有关要求,本着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公开征集四川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人工智能领域生产、经营、使用、消费、公共利益方的专家和代表,主要包括人工智能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服务机构、科研院所、教育机构、检测认证机构等。
二、四川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领域
(一)基础共性技术:术语、参考架构、测试评估等。
(二)基础支撑技术:数据集、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算力设施基础、系统软件等。
(三)关键技术:行业大模型、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生物特征识别、人机交互、智能体、群体智能、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空间智能等。
(四)智能产品与服务: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移动终端、数字人、智能服务等。
(五)安全与治理:数据安全、算法安全、系统安全、伦理治理等。
(六)行业应用(AI+):人工智能在科学研究、制造、生产性服务业、农业、低空、医疗、军民融合、商贸、文化旅游、教育、就业、养老、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地质矿产等领域的应用。
(七)赋能新型工业化:研发设计、中试验证、智改数转、工业AI、数字工厂等。
三、委员职责
(一)提出标准化工作建议;
(二)按要求参加地方标准技术审查、复审、培训和技术委员会年会等,承担技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分配的工作;
(三)履行委员投票表决义务;
(四)监督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
(五)监督技术委员会经费使用;
(六)参与本专业领域标准化活动,及时反馈标准实施情况;
(七)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委员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在职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委员及其任职单位无失信、违规违法或其他不良记录。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三)熟悉人工智能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技术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掌握标准化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工作,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主持或参与过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或承担过人工智能领域标准研究项目者,优先推荐。
(五)严格遵守四川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及相关规定,廉洁自律,公正履职。
(六)符合《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申报人填写《四川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所在单位须对委员申请表的真实性负责,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不再退还。
(二)请于2026年5月28日前,将纸质版《四川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一式3份(贴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和同底一张2寸彩色照片(制作委员证书用、背面注明姓名),邮寄至指定地址,同时提交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邮件主题为:委员登记表-单位名称-姓名)至指定邮箱。
(三)四川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委员建议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蒋雪莲028-86728646; 四川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组张倩028-85227389。
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科西路3号,610041。
电子邮箱:scsrgznbwh@163.com。
附件:四川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14日
附件:四川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