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20号)、《江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23〕18号)、《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4〕4号)、《江西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赣人社发〔2026〕3号)和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发布2027年度江西省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赣人社函〔2026〕7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征集有意愿承办工伤预防项目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2027年度南昌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1.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旅游业;

2.“1269”及南昌市“8810”行动计划相关产业;

3.新就业形态;

4.职业病;

5.消防安全;

6.非生产性工伤事故。

二、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需是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南昌市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在南昌市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大中型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还应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

大中型企业规模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鼓励我市大中型企业带动与其上下游产业链相配套的中小微企业申报实施工伤预防项目。鼓励专业型大中型健康管理公司带动全市职业安全、职业病多发频发的中小微企业申报实施工伤预防项目。

(二)申报项目实施对象

1.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五个行业工伤预防项目,可根据《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选择具体行业类别开展。旅游业工伤预防项目主要针对我省4A级以上山岳型旅游景区和人员密集型文博场馆。

2.“1269”行动计划相关产业工伤预防项目主要针对电子信息、有色金属(铜、钨、稀土)、装备制造(汽车)、新能源(锂电、光伏)、石化化工、建材(陶瓷)、钢铁、航空、食品、纺织服装、医药、现代家具等12个重点产业。

3.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预防项目主要针对即时配送(外卖)、快递、网约车等新就业形态人员和平台企业、平台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

4.职业病工伤预防项目主要针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含的尘肺病、化学中毒、噪声聋等法定职业病。

5. 消防领域工伤预防项目主要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院、老旧厂房等高风险场所。

6.非生产性工伤预防项目主要针对上下班交通事故伤害、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等情形,同时关注劳动者心理健康。

(三)申报材料

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采取直接实施方式,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直接实施,见附件1);

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2);

3.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法人代表委托书;

4.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技术手段等佐证材料;

5.其它有利于项目申报和实施的材料。

(四)申报程序

1.受理。申报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向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定点医疗科提交申报材料。(联系电话0791-86704926,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A座1014室),邮箱:35917326@qq.com

2.初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合格或不齐全的,申报单位需在审核意见提出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材料或补正后材料仍不合格或不齐全的,则不予受理。

3.评估。工伤预防项目申报结束后,由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会议,对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开展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可从省工伤预防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参与评估。评估通过的,由市人社局在2026年8月底前将申报材料和评估意见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经评审,材料不合格或不齐全的,申报单位需在评审意见提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材料。评审合格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公布项目名单。未经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工伤预防项目,不得纳入工伤保险基金和补充工伤保险资金支付。

(五)经费预算

1.预算编制。工伤预防费仅用于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其中工伤预防线下培训(不含线下实训)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超过《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7〕27号)等有关规定,培训所在地参培人员除确需安排住宿的外,一般不安排住宿。宣传片制作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超过《省级部门宣传片制作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规范》等有关规定。

工伤预防专家及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工伤预防项目发生的交通食宿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一般不超过《江西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23〕17号)等有关规定。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2.绩效目标。工伤预防项目要保证实施效果,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率。

(1)宣传项目绩效目标为宣传成品符合协议(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并在既定的目标范围内宣传全覆盖,受众对象工伤预防知识和工伤保险政策知晓率≧80%。

(2)培训项目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受益企业(单位)或职工满意率≧90%,培训对象的安全生产知识得到提升,工伤预防理念、职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巩固,考试合格率≧90%。

(3)项目实施后行业或企业(单位)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下降或持续低事故率,工伤保险参保率提升或持续高参保率。

项目实施结束后,按照统一的工伤预防项目验收申请书(见附件3),对项目完成情况、服务协议(合同)履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估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学习。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相关法规政策,重点掌握《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等文件,熟悉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要求。

(二)认真筹划申报。申报单位要根据2027年度江西省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现状及变化情况,认真研究和筹划,按照“依法依规、专业运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编制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周期,提供项目费用测算依据,设定具体绩效目标,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并积极配合项目遴选工作。

(三)确保申报质量。市人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本通知,组织动员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多发的大中型企业和所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指导相关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协同做好项目受理评审工作,提高申报质量。

附件:

附件1: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

附件2: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3: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验收申请书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