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根据《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指引》、《广西壮族自治区面向东盟联合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现组织开展2026年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组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重点聚焦自治区全力打造的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整合集聚产业资源和创新要素,促进人工智能企业、各行业领军企业、高校院所协同创新,集中建设一批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支撑广西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国际创新合作高地。
二、建设内容及组建领域
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一)在生成式大模型、具身智能、机器人及零部件、高质量数据集、隐私安全与可信技术等人工智能细分领域,优先支持国内人工智能头部单位在广西落地建设一批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
(二)在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先进钢铁、现代绿色化工等广西制造业十大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文旅、交通物流、向海经济、智慧城市等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特色优势领域,优先支持我区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国内人工智能头部单位建设一批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
(三)在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先进钢铁等广西制造业十大支柱产业领域,以及交通物流、生物医药、现代农林、政务金融、智慧港口等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特色优势领域,优先支持与东盟国家一流高校、院所、企业共建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
三、重点任务
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重点建设任务主要包括:
(一)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围绕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突出需求导向赋能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围绕人工智能细分领域和面向东盟的典型应用场景,开展共性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助力中国与东盟人工智能创新合作。
(二)促进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推动人工智能行业垂直应用落地,推广标杆行业大模型与智能体,促进人工智能产品创新应用。
(三)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面向细分领域建设标准数据集,促进数据开放和共享。为中小企业提供工具集、模型库、算法包,提供测试认证、安全评测等服务。搭建东盟多语种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平台,支持开发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应用。
(四)集聚培养人才。吸引人工智能人才和团队在我区创新创业,在细分领域打造知识共享和经验交流社区,营造全行业协同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组建条件
申报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突出的人工智能技术实力或行业领域创新影响力,能够发挥人工智能在行业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具有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技术基础和服务能力,能够有效整合技术资源和数据资源。
(三)承诺对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给予持续的资金、人才、基础设施等投入,提供平台发展的保障条件。
(四)申报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的比例,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下表要求。
年收入总额 | 申报单位上年度研究开发 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 | 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 |
100万元—1000万元 | ≥20%且≥100万元 | ≥40%且≥10人 |
1000万元—1亿元 | ≥10%且≥200万元 | ≥30%且≥10人 |
1亿元—10亿元 | ≥5%且≥1000万元 | ≥20%且≥20人 |
≥10亿元 | ≥3%且≥4000万元 | ≥20%且≥30人 |
2.参照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应是广西行业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利用人工智能,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年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应在1亿元以上。
2.研发实力雄厚,有专职研发团队,专职研发人员原则上应达到30人以上,与高校、科研院所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与人工智能头部企业或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建有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创新型企业特征明显,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对于年主营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4.参照广西创新联合体申报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中方申报单位应为在广西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在广西区外注册,但项目产业化应用及生产地点位于广西区内的独立法人。外方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或该国政府、政府部门指定并具备相应能力的科研机构或企业。
2.原则上依托1个中方法人单位和1个外方法人单位牵头建设,联合共建的申报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其中中方申报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所有申报单位需签署共建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备忘录或合同,共同约定建设目标、合作领域和方向、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利益分配、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3.申报单位已独立建设实体化实验室,并有效运行1年以上,各实验室在人员、经费、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到相对独立,全职全时开展工作的固定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科研用房面积相对集中且中方不少于300平方米,外方不少于200平方米。
4.近5年在引进东盟国家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共建面向东盟的创新载体及在东盟国家设立或收购研发机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研发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拥有专利、论文著作等知识产权,或已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其中,高校、科研院所申报,要求已与东盟国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相关机构共同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并按期结题。
6.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要求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七)对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广西产业发展、技术攻关急需建设的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国家级科研机构或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桂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世界500强企业、人工智能领域知名企业等来桂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大于5000万元的企业机构建设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采取“论证制”方式组织认定。
(八)已获认定的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牵头组建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其牵头申报相关平台材料。
(九)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每个领域原则上不重复建设,各申报单位需对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布2025年首批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名单的通知》(桂科发〔2025〕431号)中已获认定平台的建设领域情况,确保平台布局科学合理、资源配置高效集约。若申报领域与已认定平台存在交叉重叠,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材料中详细说明差异化建设方向、核心技术优势、服务场景特色及与已认定平台的互补性,未提供有效说明或无法证明差异化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五、组建程序
(一)填报材料。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确定申报的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类型,按要求填写《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申报表》(见附件1),研究制定建设方案(参考附件2),其中,申报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或联合实验室类型的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申报单位需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见附件3)。
(二)在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计划建设的平台所属的类型,牵头单位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gkg.kjt.gxzf.gov.cn),通过点击“填写申请书”图标进入新增科技项目申报界面,在该界面中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项目类别选择“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组建”进行申报,申报项目名称为“广西+名称+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并通过各设区市科技局、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方式向自治区科技厅申报。其中,各设区市科技局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由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规范性以及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18:00,之后申报系统将关闭。
(三)审核报送。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按系统提示依次审核及推荐后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材料,自治区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于2026年6月21日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未能一次性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在2026年6月26日18:00前完成补正,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申报书并通知申请人。
(四)评审论证。自治区科技厅按照规定,提出评审标准和要求,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评审,提出综合评审意见。
(五)结果公示。自治区科技厅参考专家或专业机构评审意见,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需求、重点规划及广西产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单位诚信情况等,提出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对公示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自治区科技厅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
(六)结果公布。评审评议结果按有关程序报审并公示后,对同意组建的创新联合体统一发文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牵头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组建工作,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其及其负责人记入广西科研失信记录“黑名单”3年,三年内不受理“黑名单”机构及人员的认定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申请。
(二)对申报过程中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向自治区科技厅反映。
(三)联系电话:
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蒋从政,0771—2630951。
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类型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高鹏飞,0771—2801430。
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类型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陈诺,0771—2632395。
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类型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蒋燕萍,0771—2093625。
广西科技信息管理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771—966118。
违纪投诉:0771—2639310。
附件:1.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申报表.docx
2.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方案(参考提纲).docx
3.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组建协议.docx
4.附件清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