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盯昆明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斗目标,聚焦经营主体可感可及的关键需求持续发力,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5月25日
意见反馈渠道:电子邮箱924441020@qq.com
反馈意见要求:请在邮件标题注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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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盯昆明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斗目标,聚焦经营主体可感可及的关键需求持续发力,全面推动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改革迭代升级,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首要目标,全面对标先进城市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聚焦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和服务标准,持续打造昆明市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为推动昆明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准入准营改革,提升高效便利服务水平
1.进一步提高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企业迁移登记、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和经营主体歇业登记等“一件事”。扩展企业开办应用场景,实现医保预登记纳入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办理。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开展登记注册规范提升行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自2026年5月1日起使用《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办理各项登记、备案业务,推进全市各区、线上线下标准统一。
3.深化市场准营制度改革。分级分类开展食品经营、药品零售等领域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行直营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评审承诺制”,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并销”。
4.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健全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以国家和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为牵引,围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推动更多关联业务集成办理,落地见效。
5.优化外资企业准入审批。继续推行中西部七城市及云南省16州市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准入登记“应准尽准”。
6.完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多措并举优化经营主体退出路径,推动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有序退出。通过强制注销、帮扶疏导等手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注销、吊销或另册管理,稳步推进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工作,有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提升经营主体总体质量。
(二)优化涉企政策落实,提高为企服务质效温度
7.推动涉企服务“免申即享”。对于因未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补报年报后自动进行信用修复,实现“免申即享、无感修复”。
8.护航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加强个体工商户要素保障,拓展经营模式。加大“个转企”、“小升规”力度,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支持和培育一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9.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撑。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等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鼓励、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开展“入园惠企”专项行动,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扩面提质。
10.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打造“地理标志+”场景,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与餐饮、文旅融合,打造“地理标志+餐饮”“地理标志+文旅”等新业态,提升产业附加值,带动区域品牌与经济协同发展。
11.提升标准支撑引领能力。多渠道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积极引导辖区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扩大昆明企业在全国的技术话语权。持续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日常监管等手段提高昆明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开展地方标准清理。
12.提升“一站式”质量服务质效。在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县(市)区增设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为一体的“质量和品牌服务中心”,推动质量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园区覆盖,实现企业质量技术需求“一站响应”。
13.增强涉企数据共享实效。强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等信用修复数据共享,及时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一次申请、同步修复”。
(三)强化竞争政策实施,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
14.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协调工作机制,完善专家咨询工作机制,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公平竞争会同审查、抽查、举报处理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清理整治各类市场准入壁垒,从源头杜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15.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开展“互黑”“互踩”等竞争乱象整治,严厉打击商业诋毁、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强协议规则不公平条款监测,督促平台企业严格落实《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制止平台企业通过违规收费挤压平台内经营者利润空间行为。
16.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探索推进行业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等多方协同保护模式,组织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应用商业秘密保护赋能高质量发展,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
17.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对恶意、重复侵权等行为的规制,打击“傍名牌”“蹭热度”等侵权行为。持续加大商标侵权执法力度,深化行政与司法保护协同,完善调解、仲裁、公证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18.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能力。建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昆明分中心,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应诉和维权能力。
19.开展涉企违规收费罚款专项治理。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整治“小过重罚”。
20.全力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构建“规范有序、开放包容、创新驱动、共治共享”的网络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良性发展。加强互联网平台常态化监管,促进平台规则透明和行为规范,降低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成本。
(四)创新完善监管方式,推动规范精准综合监管
21.加强涉企行政检查管理。强化行政检查计划统筹管理,减少重复检查,持续压减无计划、无依据的临时检查。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不断提高联合检查占比。
22.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提质增效。强化跨层级、跨区域和跨部门协同联动,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3.强化“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全链条监督机制,精准落实行政处罚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制度。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制定“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细化纳入和移出清单的条件、程序,提升动态管理科学性。
24.提升“扫码检查”规范化水平。提升“扫码检查”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扫码检查”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报到、亮码通知、照单检查”制度,压实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持续增强监管执法质效。
25.强化助企合规。组织各有关部门向被检查企业推送合规指引,增强企业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在部分行业领域或区域探索开展“预约式”指导服务,严格落实“普法进企业”责任制,开展专业化指导与精准化帮扶。
26.加强服务型监管执法。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营造监管执法有力度、服务引导有温度的良好氛围。
27.强化投诉举报异常管理。健全投诉举报异常名录的管理、共享和应用机制,压减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牟利空间。动态管理投诉举报异常名录,明确异常名录共享规则,按季度更新异常名录。规制牟利性职业举报,强化信息共享及同类型问题分析应对。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强化部门协同和市区联动,加大各业务条线对县(市)区局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提升营商环境队伍的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充分调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探索创新,支持先行先试,始终保持推进营商环境改革的强劲态势。
(二)聚焦堵点难点,增强政策实效
持续畅通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打造市场监管政企面对面“双月谈”平台,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形成政企良好互动。各部门要聚焦企业群众办理高频业务常态化开展局处长“走流程”行动,细致梳理办事堵点卡点,形成一批务实管用、企业群众感受度高的“小切口”措施,精准有效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切实增强对企服务质效。
(三)深化宣传引导,擦亮营商品牌
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大对市场监管领域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全面展示营商环境改革成效,传递惠企政策举措,不断增强企业群众对市场监管领域良好营商环境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助力擦亮昆明市“四季如春营商环境”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