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的通知》(浙粮〔2024〕33号)、《嘉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的通知》(嘉市粮发〔2024〕1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由企业申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委托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申报的10家粮食企业粮食收购银行贷款贴息情况进行审计,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财政局复核,并经市商务局党委讨论通过,拟对嘉兴金茂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的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贷款贴息项目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5月15日-5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5月26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盛觉慧、唐磊,联系电话:82086328、82031873。

附件:2025年度嘉兴市本级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项目公示表.xlsx

嘉兴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