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号)精神,2017年5月福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该文件经过多年实施,已不适应当前装配式建筑实际工作,为持续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现将全文以废旧立新方式进行修订,现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请您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处。联系方式:86308589;电子邮箱:fzjw1001@163.com。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附件:1.《关于促进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