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宿城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审计)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宿政办发〔2019〕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标准化建设项目市级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
(二)申报单位名称、标准起草单位名称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名称一致;
(三)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二、支持重点
2025年度验收、发布的相关项目,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宿政办发〔2019〕29号)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一)标准制修订工作
1.作为第一起草单位(排名第1),主持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获得相应标准主管部门的正式发布;
2.作为第一起草单位(排名第1),主持制定或修订市级团体标准,且该标准已正式发布并有效实施满一年以上;
3.作为主要参与起草单位(排名第2或第3),参与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获得相应标准主管部门的正式发布;
4.作为第一起草单位(排名第1),主持制定省级或市级地方标准、技术规范,并获得相应标准主管部门的正式发布。
(二)标准化试点建设
通过国家、省或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验收评估。
(三)标准化组织设立
成立国际、国家或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
(四)标准创新表彰
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三、申报材料
(一)目录:需编页码;
(二)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三)市级奖补资金申请表;
(四)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五)项目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国际标准:提交标准的立项和发布证明材料、标准的中文和英文正式发布文本、国家标准委国际合作部出具的主导起草标准证明;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交标准正式发布文本;
3.省、市地方标准:提交标准正式发布文本;
4.市团体标准:提交标准正式发布文本、标准在国家团体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平台的声明网页地址及截图、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标准实施满1年以上的有效性报告(或主管部门验收评审材料);
5.新承担国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交相应标准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
6.标准化试点项目:提交验收评估报告。
7.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提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获奖公告文件,以及标准正式出版文本。
以上申报材料装订成本报送。
四、组织申报事项
(一)属地化申报
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附件1),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1册),报送至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同时附申报材料(1册)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报送电子档。书面材料须以区为单位统一汇总行文(市直单位可直接申报),越级报送不予受理。
(二)避免重复申报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受理后不再调整。本年度已获得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超过市规定奖励额度的),不得再次申请扶持。
(三)线上线下同步申报
统一通过“财政专项资金云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申报(网址:http://fa.sqcz.suqian.gov.cn/)。登录“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用户需先注册,在线填报内容须与线下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四)严禁弄虚作假
申报主体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按照《宿迁市在财政资金使用领域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管理办法》(宿财规〔2017〕1号)认定失信行为等级,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五)受理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行放弃。材料不齐全视为不符合要求。申报主体可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站下载申报文件及附件。
联系人: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84358617 蔡 莹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 84363080 褚美玲
附件:1.
2025年度标准化建设项目市级奖补资金申请报告1-1.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1-2.2025年度标准化建设项目市级奖补资金申请表
2.
2025年度标准化建设项目市级奖补资金汇总表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