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推荐2026年度辽宁省质量标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市2026年度辽宁省质量标杆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遴选标准、申报条件详见省通知(附件4)。其中,我市申报企业为在沈阳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好脱密(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处理。

    二、申报要求。1.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填写《辽宁省质量标杆申报书》(附件1),按照《辽宁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模板》(附件2)编制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2.各区、县(市)工信局负责组织所属区域企业的初审申报工作,结合推动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择优推荐申报。3.企业申报材料分别包括辽宁省质量标杆申报书、辽宁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及相关证实性材料扫描版和申报书、经验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请各区、县(市)工信局于6月10日下班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处。  

    联系人:朱明星    联系电话:18309839265 

    邮箱:175397243@qq.com

    附件:1.辽宁省质量标杆申报书     

         2.辽宁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模板     

         3.2026年辽宁省质量标杆推荐汇总表 

         4.省工信厅关于开展推荐2026年度辽宁省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辽宁省质量标杆附件(1、2、3).doc

附件4+关于开展推荐2026年度辽宁省质量标杆工作的通知.doc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