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数字技术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5〕1号)、《河北省数智赋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冀制强省〔2026〕1号),按照《关于做好产业大脑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

  面向全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化工、钢铁、食品等重点行业组织产业大脑培育工作,2026年细分行业榜单共计8大类40个细分行业(见附件1)。

  二、揭榜主体

  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园区所在的管委会或管理机构作为“揭榜挂帅”组织单位。鼓励以下三类主体“揭榜挂帅”:(1)国有投资公司作为揭榜单位,联合数字化平台企业、产业龙头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进行申报;(2)产业集群链主企业、头部企业、骨干企业作为揭榜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申报;(3)具有产业大脑建设经验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揭榜单位,联合产业链骨干企业进行申报,联合揭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揭榜单位可选择有一定产业规模或基础条件的细分行业进行申报。揭榜单位应充分了解产业集群行业及数字化转型趋势,了解行业和企业的共性需求和痛点,具有较好的资源整合及资金筹措能力,具备丰富的数字化平台建设运营经验。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产业集群属于国家级或省级重点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园区属于国家级或省级高新区、经开区,市场占有率较高且在全国产业布局中具有一定影响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拥有健全的产业链条,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衔接紧密;产业集群内企业有较强的成长性,拥有一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集群省级“领跑者”企业等。

  (二)具备良好的产业数据资源基础。已建立数据汇集、企业接入、赋能服务、软件质量与安全体系等机制,满足产业大脑存力和算力要求。产业集群内企业数字化程度相对较高,具备数据汇聚、治理和流通的条件。集群内拥有一批智能工厂、5G工厂、共享工厂、数字化车间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

  (三)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产业集群(细分行业)内产学研协同创新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曾建设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优先(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四)具有可行的建设和运营方案。开展产业深度调研,调研揭榜行业企业应覆盖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产供销、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投融资等不同类型企业,其中链主或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不少于10家,通过调研梳理形成全省产业地图。编制建设方案,包括顶层规划、运营模式、平台建设、资金来源等总体建设思路,支撑市场化长效运营的建设路径,方案能够明确产业治理、产业协同创新、企业数智转型和第三方服务等亟需数智赋能的应用场景;科学合理规划“基础设施、数据仓、模型和组件开发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门户”的建设内容和运营模式,能够为产业集群提供原料集采、产品集销、数字金融、仓储物流、共享制造、研发共享、产业治理、数智转型、检验检测等多种服务,形成“产业大脑+共享工厂”的工业生产新模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五)明确推进和保障机制。原则上成立由组织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产业大脑建设专班,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积极统筹推进产业大脑规划、建设、运营、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和推广等工作的实施。

  (六)开展初步运营。参与揭榜的产业大脑应已初步建成并上线运营,运营主体明确,运营路径和商业模式清晰,企业用户达到一定规模,已产生一定的运营成效及收益。

  (七)具备良好信用与合规条件。揭榜单位应为在河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信用状况良好(以信用中国、信用河北查询结果为准)。

  四、建设任务

  建设任务完成期限为2年,自揭榜单位入围揭榜单位名单后起算。揭榜单位应依据《河北省产业大脑建设指南》开展产业大脑建设。重点建设基础设施、数据仓、模型和组件开发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服务门户、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体系,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原料集采、产品集销、数字金融、仓储物流、共享制造、研发共享、产业治理、数智转型、检验检测等多种创新服务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强化日常运营管理,推动服务水平和运营核心指标稳步提升,达到河北省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揭榜单位应积极组织和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产业大脑推广活动,宣传产业大脑成功经验,引导行业企业接入使用。

  五、申报程序

  (一)情况摸底。各市局对辖区内拟建、在建和已运营产业大脑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填写《产业大脑建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组织申报。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园区所在的管委会或管理机构作为组织单位,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已投入实际运营的产业大脑揭榜单位按照要求编制产业大脑“揭榜挂帅”申报书(见附件3),参照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指标体系(见《河北省产业大脑建设指南》)(见附件4)准备相应证明材料。

  (三)初审推荐。各市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实产业大脑实际运营状态,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提交申报书Word和盖章扫描PDF电子版)。

  (四)评审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通过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评审(须进行平台系统实时演示,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初步确定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

  六、其他要求

  (一)每个单位可揭榜一个细分行业的产业大脑,申报单位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市局要加强对揭榜单位的指导,定期调度产业大脑建设情况,督促揭榜单位在2年内完成揭榜建设任务。

  联系人:李 伟 0311-87908721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邮 箱:ronghechu@126.com

  附件:

  1.河北省2026年度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揭榜挂帅”榜单

  2.产业大脑建设情况汇总表

  3.河北省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揭榜挂帅”申报书

  4.河北省产业大脑建设指南

  5.2026年度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揭榜挂帅”推荐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