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一)申请。各市工信局对照《通知》有关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通知》附件1、2),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已入选2024年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
(二)初审。各市工信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并征求同级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意见后,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表(《通知》附件3)和企业、园区申请报告(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等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
(三)复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园区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现场核实申请报告内容。审核通过后的企业、园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评选为2026年安徽省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园区。节水标杆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
(四)推荐。对评为安徽省节水标杆的企业、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联合推荐参加水效领跑者遴选。
二、加强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
各市工信局、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宣传,积极引导本地区工业企业、园区参与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鼓励相关部门出台支持鼓励政策,加强对节水标杆和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注意事项
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有关附件。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0551-62871743
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办公室:0551-62128104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0551-62601839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0551-63356101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相关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