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送审稿)》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6年6月10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司法厅提出意见。

联系人:湖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黄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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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