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加强新余市科技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现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同时对原有专家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素养,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2.具备参加评审工作的业务能力,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3.熟悉相关科技活动的特点、规律、现状、需求、趋势、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能够胜任相关科技咨询评审工作。
4.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全球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不受前述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1.技术类专家。主要涵盖从事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和产业创新等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
(2)国家科技奖前五完成人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前三完成人、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优秀人
才。
(3)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负责人。
2.财务类专家。主要为财务审计、投资决策、风险评估领域,涵盖从事财务核算、审计的专业会计人员和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创业投资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分析决策的管理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具有会计或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执业资格)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长期从事财务相关教育、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风投等金融机构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征集方式
(一)公开征集。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或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征集。
1.个人申请:市科技局常年公开征集专家入库。每年统一发布公开征集通知,符合条件的专家经所在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推荐要求、递交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推荐上报市科技局入库。无从业单位及单位推荐的,由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进行审核推荐。
专家自行填写《新余市科技专家信息表》和《新余市科技专家信息汇总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1616办公室;电子版与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lifangfang8625@126.com。
2.单位或专家推荐:企事业单位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人才实际,可向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推荐专家人选,在库专家两人及以上可联合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交换共享。通过签订共建共享协议,与省内科技专家库实现共建共享,扩充和丰富专家资源。
三、有关要求
(一)开展广泛动员
专家库是新余市科技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我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验收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广泛动员,做好新增专家推荐和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切实加强对专家信息的审核。
(二)落实严格把关
专家个人申请信息填写应准确、完整、全面,上传必要的资质认定文件。专家学科分类按标准填报。新余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专家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通过。各推荐单位应履行主体责任,对推荐专家的信息真实性、科研诚信等进行审核把关。
(三)实行动态管理
专家库实行个人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每两年集中组织一次专家信息更新。除定期更新外,专家信息发生变化的,本人应当及时上报。专家连续两年未对本人信息进行确认或更新的,专家资格将被冻结。资格被冻结的专家,经个人提交信息更新、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核实通过后,方可解除冻结参与项目评审。
四、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征集和更新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
五、联系方式
新余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李芳芳,联系电话:0790-6441054
附件1:新余市科技专家信息表
附件2:新余市科技专家信息汇总表
新余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