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分散和化解创新与研发风险,现面向全市科技型企业征集科技贷款、科技保险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开封市内注册满一年,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征集内容

有融资需求或科技保险需求的企业,请于6月5日前将相关信息(见附件1、2)报送至kfkjzhk359@163.com 

三、有关事项

需求征集活动持续开展,企业可随时向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融资或科技保险需求。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的企业需求,应及时报送。

后续将根据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协调相关合作银行、保险公司开展银保企或“一对一”对接服务。

四、联系方式

开封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杜畅25956877

 

 

开封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2026年6月22日

 

附件1

 

开封市科技型企业科技贷款需求信息表

 

序号企业名称企业科研资质(高企或者国科小)所在县区融资需求(万元)融资主要用途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2

 

开封市科技型企业科技保险需求信息表

 

序号企业名称企业科研资质(高企或者国科小)所在县区科技保险需求类别保额(万元)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3

河南省科技保险产品简介

1、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科技企业购买该保险后,若其研发的产品因存在设计缺陷造成意外事故的,保险公司向首次受害人赔付相关人身或财产损失。

2、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科技企业购买各类新型机器设备后可购买该保险,其购买的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等原因造成机器设备损失的,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3、营业中断保险(A款-研发中断保险):科技企业购买该保险后,若其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关键研发设备损毁、灭失或丧失使用功能以及存储于其中的科研资料丢失,导致研发项目的研发工作中断,保险公司依照约定,负责赔偿科技企业能够恢复到损失发生前研发状态所需要的合理必要的研发费用。

4、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科技企业科技企业购买该保险后,若在保险期间或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首次被客户索赔的,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付科技企业客户的修理、退换货、鉴定、运输、交通费用等。

5、产品责任保险(海外):科技企业购买该保险后,在保险期间内,其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的销售国家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内容,负责赔偿依法应由科技企业承担赔偿经济赔偿责任、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6、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揭榜挂帅攻关险):科技企业科技企业购买该保险后,在保险期间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有关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认定失败的,且科技企业承诺不以同一项目继续开展此科技成果转化,保险公司赔付科技企业在项目研发过程中的相关费用损失。

7、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企业购买该保险后,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企业破产、倒闭,关键人员死亡、伤残、重大疾病,关键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科技项目无法按照科技项目立项合同或销售合同中的时间约定按时完成,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由于未在约定时间节点完成而损失的研发费用。(费用包括材料费、设计费、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研究开发费用等)

8、创新应用责任险:科技企业购买该保险后,在保险期间内,对无人机销售、使用过程中的因特定原因引起的财产风险、第三者责任风险以及从事药物临床试验活动中因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导致使用试验用药品的试验受试者人身伤亡等创新应用场景中的责任保险投保,保险公司依法负责赔偿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