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大数据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首席数据代表(官)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数字〔2026〕1号)要求,现印发《烟台市首席数据代表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烟台市大数据局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烟台市首席数据代表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全市数据综合治理体系,统筹推进数字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前、挑大梁、作贡献”,聚焦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首席数据代表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创新数据共享开放与开发利用机制,深化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和市场化运营实践,加速数据价值化进程,推动数据、技术等要素深度融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体系

建立市县两级部门首席数据代表工作体系,不增机构、不增编制、不增职数,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队伍、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分工明确、协同有力、运转高效的数字化发展新格局。

(一)人员配置

1.首席数据代表。市县两级各部门明确1名首席数据代表,由分管数据信息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本部门的数字化建设工作。

2.数据专员。市县两级各部门明确1名数据专员,由承担数据信息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助首席数据代表做好有关工作的执行、协调和督办。

3.数据联络员。市县两级各部门根据业务规模、数据体量及工作需求,明确若干名数据联络员,由承担数据信息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相关工作、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正式人员担任,负责配合首席数据代表和数据专员开展工作。

(二)实施范围

市级层面,在市直73个部门(单位)实施首席数据代表制度(具体名单见附件)。县级层面,由各区(市)数据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工作职责

市县两级各部门坚持管部门必管部门数字化转型、管行业必管行业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数字化工作责任制,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首席数据代表归口负责,数据专员和数据联络员具体抓工作落实。首席数据代表定期向本部门党委(党组)汇报工作情况。

首席数据代表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首席数据代表工作体系。落实人员配备,加强配套制度规范建设,落实首席数据代表制度要求,加强与同级数据管理部门工作沟通对接。

(二)推进数字化发展。贯彻国家和省市数字化发展相关规划,落实本级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数字化发展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本部门数字化发展规划或计划方案,在参与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时提出同步推进数字化建设应用的意见,统筹推进本部门数字化转型发展。

(三)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完善本部门数据资源管理制度,统筹推进数据资源登记、标准执行、质量管理、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工作,推动本部门数据实时、全量汇聚至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

(四)深化数据融合创新应用。依托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按需提供数据共享服务,促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积极构建和打造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加强跨部门沟通协调,依托数据共享赋能业务创新。

(五)促进数据要素价值化。推动本部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协助构建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促进公共数据价值释放,协同推进数据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六)推进“四项清单”管理。系统梳理本部门职责、事项、系统和数据“四项清单”,依托权责事项全要素数智化管理平台推进数字化流程再造,提升本部门数字化履职能力和业务运行效能。

(七)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建立健全本部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等安全管理要求,健全数据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评估制度,提升网络及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八)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落实《山东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按照烟台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统筹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申报、建设、验收和运维等工作,建立数字资源“一本账”,加强信息化项目绩效管理,协调解决有关数据、系统对接难点、堵点问题,提升项目建设质效。

(九)加强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打造本部门精业务、懂技术、善管理的复合型数字化人才队伍,组织开展数字化素养培训,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建立本系统数字专家人才库,促进数字化成果互学互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首席数据代表制度建设主体责任。市大数据局牵头推进,负责全市首席数据代表制度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市县两级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完善首席数据代表工作方案,健全工作体系、明晰职责边界,做好制度机制的政策落实和综合协调,强化力量配备、落实资金保障,为首席数据代表高效履职提供支持。市县两级各部门首席数据代表人员配备和变动情况,及时报同级数据管理部门备案。

(二)加强培训交流。每年制定首席数据代表培训计划,围绕数字化建设开展系统性培训。充分运用全省首席数据代表培训通识教材,不断提升首席数据代表综合素养和专业化能力。用好省首席数据代表管理服务平台,畅通首席数据代表交流渠道,定期开展经验分享、案例交流、业务研讨等。吸纳优秀首席数据代表、数据专员、数据联络员进入烟台市数字强市建设专家库,在政策制定、项目评审、专家咨询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智库作用。

(三)拓展实施范围。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代表制度,由企业相关负责人担任首席数据代表,统筹谋划企业数字化发展战略,推进数据安全流动、开发利用和规范运营,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推动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四)营造良好氛围。支持行业协会、社会智库等开展首席数据代表制度宣贯、经验交流、学术研究及成果推广等工作。加强数据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以数据决策、以数据管理、以数据创新”的工作理念,营造良好氛围,共同构建多方参与、协同治理的数据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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