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浙江省拟推荐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知产〔2025〕32号)要求,经各地各企业申报推荐、材料审查、部门联审和局领导审定等环节,现将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浙江省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二、反映问题方式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举证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省知识产权局沈方英 0571-89767036;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机关纪委张倍鸣 0571-88391212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77号浙江省知识产权局,邮编:310000

附件: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浙江省拟推荐名单

附件: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浙江省拟推荐企业名单.wps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