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梧科规〔2025〕1号),现对经我局认定的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考评(附件1),请各中心如实填报《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考评自查表》(附件2),自查表需加盖公章,并于2025年8月28日将电子版发邮件至市科技局邮箱:wzskjj@163.com。
对在考评中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在考核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撤销中心资格,3年内不在受理该中心依托单位的申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中心资格。联系电话:市科技局产业科,0774-3824882。
附件:1.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名单
2.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考评自查表
3.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梧科规〔2025〕1号)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4日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考评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名单.xls
附件2:自查表.doc
梧科规〔2025〕1号关于印发《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