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园区经发局,市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一季度促消费新兴产业稳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马政办秘〔2026〕10号)要求,现将开展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平台、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平台

通过“惠企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网址为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http://mashqt.cn/#/publicWeb/index(采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

技术问题联系人:

吕依然QQ:2199809820

王 洁QQ:3948033926

联系电话:0555-8352231

申报QQ群:939465573(三群)

810923367(四群)

注:请企业务必提前登录惠企通平台完善企业信息,否则将影响政策资金兑现。

(二)申报时间

2026年6月15日—6月26日(惠企通平台开放时间为6月15日8:00)。

(三)申报要求

请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开发园区经发局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完成项目初审、核实工作,并将经审核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于7月3日前正式行文分别报市发展改革委(新建工业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张爱华,835564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马婷婷,8355972。

二、政策条款

对工业项目(含技改和新建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超过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业主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对一季度新入库纳统且完成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工业项目,额外奖励3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入库

提供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项目库证明材料。

(二)发票

一季度工业投资有效结算证明(即增值税发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名称必须与项目法人单位名称相一致;

2.必须是2026年一季度的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

3.增值税发票必须与设备采购合同相匹配。

(三)其他资料

1.《马鞍山市激发工业投资活力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工业投资发票清单》(pdf及xls格式)(附件2),采购合同、付款凭证的原件扫描件;

3.县区、开发园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

4.县区、开发园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上报文件及推荐上报清单(附件4)。

四、申报责任

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依法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政府各类产业扶持政策”的规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马鞍山市激发工业投资活力专项资金申请表.xls

      2.工业投资发票清单.xls

      3.政府部门承诺书.docx

      4.马鞍山市激发工业投资活力项目推荐上报清单.xlsx

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马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