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读为进一步提升湖北省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应急救灾能力,立足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实际,我们组织起草了《湖北省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2025年,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代农综合事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组织方式和工作抓手,在精准服务小农户、联农带农、应急救灾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助于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目前,我省开展农机作业等各类农事综合服务组织的组织达7455家,经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农机合作社达3759家,全省农业生产托管面积10265.02万亩次,服务小农户634.99万户次。2024年,全省认定公布了第一批59家省级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但与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兄弟省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主体规模小、建设投入少、服务功能单一、应急救灾能力弱,迫切需要加快培育一批平急两用、一专多能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为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为完善核心功能、健全运营机制、规范运营管理、强化支持政策四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完善核心功能。以全省各地现有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为基础,坚持盘活存量资产,以升级改造为主,高质量打造一批“平急两用、一专多能”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到2028年,着力建成中心成网、全域覆盖、协同联动、便捷高效的农事综合服务体系。精准服务小农户,聚焦服务惠及更多小农户,开展上门对接、连片托管、代耕代种、代防代烘、代储代销等便民服务,降低小农户生产作业成本。全面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围绕现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短板弱项,重点完善提升农机作业、集中育秧(苗)、烘干仓储、冷藏保鲜、农产品初加工、农资配送、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等现代农事服务功能。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承接农技示范推广、农民培训、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应急救灾等服务,依托农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农业应急救灾服务体系,强化应急指挥调度,把农业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健全运营机制。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制定全流程服务技术规范和收费指导标准,依托农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农业应急救灾体系。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经营性服务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投资主体均可发挥自身优势,参与中心建设运营。强化联农带农效应,推广“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村集体+小农户”模式,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服务收益+二次返利”等利益联结方式,带领小农户共同致富。

(三)规范运营管理。理清中心与各类主体关系,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是统筹服务资源、补齐服务短板的一站式集成平台,各类农业服务主体与其地位平等、无隶属关系,不得违规赋予业务指导职责。因地制宜开展建设,以改扩建为主,坚决防止一哄而上、重复建设,严禁“运动式”建设,杜绝“形象工程”。准确把握扶持政策,不得将财政、金融、用地等资源集中于个别主体,防止人为“垒大户”,形成市场垄断、挤压中小主体,不得以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由削弱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

(四)强化支持政策。统筹现有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把我省纳入2026年整合统筹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试点,统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部分资金,支持升级改造或新建一批高水平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以奖代补。加强用地保障,将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纳入乡镇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一体规划,多渠道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农机贷”“农事服务贷”等专属信贷产品,鼓励各地以农机具、厂房设施等资产开展抵押融资试点。强化省级统筹推进,加强多部门协作,整合资源聚力建设,加强典型示范,总结推广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