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工艺美术事业繁荣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威海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办法科学有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平竞争方面如果有意见也请一并提出。因工作需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4日,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方式发送至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产业科,个人反馈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快递方式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威海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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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7日
威海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传承我市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与技艺,支持鼓励工艺美术行业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脱颖而出,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繁荣发展,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7号)和《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24号),参考《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行业公认、专家认定的原则,兼顾工艺美术种类差别和区市发展状况。评审工作每四年开展一次。
第二章 选拔范围和条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艺美术技艺和品种的申报类别为:工艺雕塑、刺绣染织、织毯、抽纱花边和编结、艺术陶瓷、工艺玻璃、编织工艺、漆器、工艺家具、金属工艺和首饰、其他工艺美术,共十一大类。
第四条 申报条件
(一)在威海连续从事工艺美术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威海市工艺美术大师: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良好艺德,无不良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2.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且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工作10年(含10年)以上;
3.技艺全面、精湛,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作品具有鲜明艺术风格,艺术成就卓著;
4.有丰富创作经验、深厚文化艺术修养,在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发掘、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在工艺美术技艺传承、带徒授艺、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显著。
(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第2项,而能达到以下两项条件之一者,从事工艺美术年限可放宽5年,但应从严掌握。其条件是:
1.作品作为国礼或被国家级名馆收藏、获得国家级奖项的;
2.取得省级工艺美术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工艺美术专业评奖一等奖(金奖)2项以上,或为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
第五条 不具备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实际操作能力,或脱离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专职从事理论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评审。
第三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审定威海市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办法、细则、评委组成、确定大师人选等工作。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参评人员的申报推荐、资格初审、材料及作品受理、工作现场审查等评审有关工作。
第七条 威海市工艺美术协会参与威海市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负责配合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评选工作。
第八条 评审委员会统筹兼顾区域分布、品类类别、专业领域、技艺特色及年龄结构等因素,由工艺美术行业专家、高校学者、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委员人数一般应为5人及以上的单数,具体人数根据申报人数合理确定,主要承担作品认定、评比遴选、大师评议评审及人选推荐等工作。
第四章 评审内容和程序
第九条 评审应注重申报作品的艺术质量和技艺水准。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申报作品的创意水平、技艺水平,包括作品的型、纹、色、材、工等方面。继承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富有地方民间特色,作品有所创新。
(二)为恢复、发展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特别是濒临失传品种和独特绝技作出的贡献,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者在行业中的知名度,作品获奖、作品展览(作品研讨会、作品陈列馆)、理论科研成果、荣誉称号等情况。
评审工作办事机构按照量化评分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相关评审细则。
第十条 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核
申报者向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对参评人选进行初步筛选和推荐。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评议复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二)资历业绩评议
按照评审细则要求,组织评委专家对参评人员的资历资格、获奖情况、工作业绩(人才培养、传统保护、经济社会效益)等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评分和评议,作为评审参考依据。
(三)作品评议
参评作品在一定范围内展示,按照评选细则要求,组织评委专家对参评作品的选题立意、选材施艺、风格特色、继承创新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和评议,作为评审主要参考依据。
(四)综合评议
评委会根据参评作品评议情况和资历业绩评议情况,资历业绩评议情况(占30分)和作品评议情况(占70分),进行综合评议(满分100分),确定威海市工艺美术大师人选名单。入选人员名单原则上覆盖面广、涉及领域多。
(五)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授予“威海市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予以公布,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二条 威海市工艺美术大师可优先推荐申报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优先推荐申报其他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 威海市工艺美术大师要积极参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工艺美术协会组织的活动,积极建言献策,施展专业特长,发挥行业影响力,为工艺美术行业人才培养、技艺传承、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申报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申报者以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市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经调查属实的,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资格证书和奖牌,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参与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评委应严格保守秘密,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开展工作,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委资格:
(一)评审期间向外界透露评审情况的;
(二)为申报者许诺、游说,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其他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第十六条 参与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于律己、公正廉洁,严格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者收受贿赂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 参加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属回避范围的人员不得参与评审相关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6年X月X日起施行。
《威海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守护威海本土传统工艺文脉、夯实工艺人才梯队根基,助力文化创意与特色工业深度融合,依据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省政府《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参照《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结合我市工艺美术品类分布、人才队伍结构和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评审办法》。
二、起草过程
《评审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全程坚持调研先行、多方协同的原则,确保办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开展深度调研,深入各区市、工艺美术企业和创作工作室开展实地走访,摸排全市工艺美术品类分布、人才队伍结构、技艺传承现状等方面的问题和发展需求。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各区市主管部门、市工艺美术协会、行业从业人员等各方意见,围绕申报条件设定、评审标准细化、破格机制设计等内容充分交流,凝聚工作共识。三是反复修改完善在调研、座谈等基础上形成草案初稿,经内部多轮修改、打磨优化,最终形成《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出台目的
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工艺美术人才评价体系,选拔德艺双馨、技艺精湛的本土领军人才,激发行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传承、创新与产业升级,提升威海工艺美术行业整体水平与影响力。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威海市行政区域内工艺美术大师的申报、审核、评选、认定、激励、考核及全程监督管理,覆盖工艺雕塑、刺绣染织、艺术陶瓷、工艺玻璃、漆器、金属工艺等十一大品类,与省级评选范畴保持一致衔接。
五、重要举措
《评审办法》共七章十八条,部署了六个方面重要举措:
1.明确评审原则与周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专业认定、兼顾品类与区域均衡原则,每四年组织一届评审,实现人才选拔常态化、制度化。
2.规范申报条件与范围。要求申报人在威海连续从事工艺创作满3年,品行端正、信用记录良好、技艺功底扎实;对成果突出、行业影响力强的人才设立破格申报通道;明确非一线实操人员、专职管理及公职人员不纳入评选范围。
3.健全评审组织体系。市工信局统筹办法审定、评委组建、人选确定等核心工作;各区市工信部门负责申报受理、资格初审、材料核验、现场核查;市工艺美术协会协助开展评审组织、作品展示、专家联络;评委会由行业专家、高校学者、省级大师组成,保障评价专业中立。
4.优化评审内容与流程。以作品艺术水准、技艺创新、地域特色、传承贡献为核心评价维度,采用资历业绩+作品评议加权打分模式。按照资格审核—业绩评价—作品评审—综合审定—社会公示规范步骤推进,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强化激励与履职管理。市级工艺美术大师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及相关荣誉;同时要求大师主动参与行业活动、开展技艺传习、带动人才培养,发挥行业标杆作用。
6.严格监督与惩戒机制。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评审资格;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称号的,撤销荣誉、收回证书并通报;评委及工作人员须遵守保密、回避等纪律,违规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与上级政策异同
(一)相同之处
一是政策导向一致。均遵循国家、省级传统工艺保护法规,坚持德艺并重、技艺优先、传承创新核心标准。二是评审周期一致。省市均为四年一届,便于两级评选工作衔接联动。三是组织模式一致。实行部门主管、协会协同、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
(二)不同之处
一是申报门槛更贴合市级梯队。省级要求连续从业15年以上,我市将基础年限设为10年,并增设可放宽5年的破格条款,适配本地人才规模。二是破格机制更灵活包容。我市为高水平拔尖人才设置专项绿色通道,突出“以实绩论英雄”的评价导向。三是评审组织更精简高效。省级评委会要求13人以上,我市设定为5人及以上单数,结合本地专家资源合理配置,流程更简洁、操作性更强。四是市区分工更清晰顺畅。进一步缩短审核决策链条,明确市级统筹、区级初审,提升评审效率与服务便利度。
七、政策解读人
联系人: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产业科 姜明辉
联系电话:0631-5206849

